为进一步增强全县防灾避险能力,确保紧急事件突发时,遇险人员能按照指定紧急疏散路线,迅速、有序地撤离疏散到指定安全应急避难场所。按照《河北省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昌黎县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实施方案》(昌政办字〔2021〕7号)要求,结合省、市有关工作精神,昌黎县应急管理局认真谋划,积极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一、摸清底数,认真核实现有应急避难场所现状。通过实地考察,结合昌黎县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进行了认真梳理。目前,我县已建设1处中心避难场所,5处固定避难场所,有效面积为10.36万平方米,主要集中在县城。
二、结合实际,开展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协调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填报人口数量,统筹建筑密度、灾害类型等相关因素,深入到现有的公园、绿地、广场、学校、人防工程等场所管理单位,进行调研,完成了昌黎县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2021--2035)编制工作,规划全面满足了昌黎县避难人口需求。
三、加强管理,完善提升现有应急避难场所。加大协调力度,协调各应急避难场所主管单位按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范要求对现有应急避难场所提升改造,配齐配全应急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使其具备完备避难功能。东山公园应急避难场所的警示标识、指示牌的更新工作已完成,各功能区划分明细,供电、供水、网络、应急厕所、污废处理等功能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