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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诊查费纳入医保改革

发布日期:2017年08月28日  来源: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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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自2017年8月26日零时起,全面取消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优化门诊项目组合,将挂号费并入诊察费。诊察费包含挂号、诊察和药事服务等费用,医保患者的社保卡和身份证的信息必须完全一致并且二者要携带齐全,以便可以及时统筹报销门诊诊察费,享受医改福利,保障切身利益。社会保障卡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参保人员已经陆续到医保中心进行信息核对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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