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是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对湿地管理、保护利用、生态修复等作出了具体明确规定,为加强湿地系统保护、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和执法依据。各相关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湿地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对照法律规定明晰职责任务,细化实化举措,协同做好湿地管理、保护和修复工作;要抓好政策宣传,营造全社会珍爱湿地、保护湿地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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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是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对湿地管理、保护利用、生态修复等作出了具体明确规定,为加强湿地系统保护、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和执法依据。各相关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湿地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对照法律规定明晰职责任务,细化实化举措,协同做好湿地管理、保护和修复工作;要抓好政策宣传,营造全社会珍爱湿地、保护湿地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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