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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医疗保障局落实省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新政策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06日  来源:县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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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医保局印发通知,自8月2日起,将实施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新政策。

昌黎县医疗保障局严格落实省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新政策,将省内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父母、配偶、子女扩大到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该政策实施后,在河北省正常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将河北省内正常参加基本医保的近亲属进行共济绑定后,即可使用共济账户中的资金支付医药费用,也可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近亲属缴纳医保费。这一政策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了职工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益,释放了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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