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近日,昌黎县涉水项目督导检查组对我县两家游泳场所进行了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
此次督导检查主要针对游泳场馆是否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救生员及专业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并具有上岗证、各类救生器材是否按规定配备等,确保游泳场所的救生力量、安全性、设施配备符合标准。针对督导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已交办县教育体育局督促游泳场馆限期落实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将严格落实相关处罚措施。
通过此次安全督导检查,进一步增强了游泳企业主体责任意识,筑牢安全防线。下一步,我县将持续以渔业船舶、景区景点、水利水务、体育活动、游乐设施、防溺水、涉水项目等为重点,开展涉水专项督导检查,不断提升涉水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广大居民群众筑牢生命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