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月1日起,我县进入2024—2025年度森林防火期,为深入落实省市县关于森林防灭火会议安排部署,我县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领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结合落实林长制压实乡镇(村)、经营主体第一责任人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责任,围绕森林防火两个普遍性突出问题构建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10月1日起全体护林员已开展巡护区域常规巡林工作,各防火检查站也已安排好值班,按要求到岗值守,对进山人员、车辆进行检查并宣讲森林防火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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