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我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待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本月集中开启了医疗二次报销工作。按照《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退役军人部发〔2022〕4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申请人申请报销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通知申请人,对于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按照五种不同报销比例为本县户籍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医保结算后的二次报销,减轻了患病优抚对象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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