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黎县召开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行政执法企业监测点聘任暨业务培训会议,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越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各乡镇、各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分管负责同志,20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20个企业监测点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传达了《建立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制度的实施方案》和《建立行政执法企业监测点制度的实施方案》,为行政执法企业监测点、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颁发了聘书及牌匾,并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行了培训。
刘越同志要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和行政执法企业监测点负责人要认真学习有关行政执法监督方面的政策文件,进一步适应监督需要,提高监督水平。要协调好本职工作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关系,在监督过程中不违法,不越权,不凭个人感情办事,把工作往实里做、做出实效。县司法局要承担好监督员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听取各位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我县行政执法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直面各类问题,不回避不推诿,坚持立行立改,借助群众力量,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
下一步,县司法局将以此为突破口,持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