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昌黎县税务局协调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昌黎县医疗保障局、昌黎县人民法院、昌黎县信访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昌黎县预防处理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实施方案》,有效畅通了社保费争议多元预防化解渠道,迈出了化解社保费征缴争议风险的关键一步。
今年1月以来,昌黎县税务局股室及窗口陆续接到缴费人电话反映,在乡镇劳保所进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核定补缴时,由于本人2025年已满60周岁,在参保信息中显示“缴费终止”状态,无法推送补缴核定数据,导致无法补缴以前年度费款。
为帮助缴费人及时领取养老金,昌黎县税务局高度重视,及时依托《昌黎县预防处理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实施方案》中的职责分工,主动联系县农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负责人,就此类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并以缴费人傅xx为例,结合缴费人实际情况及系统间数据接收规则进行多次研讨、测试,最终成功为其核定补缴数据,并在税务系统顺利接收,实现了在税务前台窗口及“河北税务”公众号等多渠道补缴,打通了为已满60岁人员补缴以前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通道,为城乡居民缴费人申报领取养老金提供了坚实保障。
接下来,昌黎县税务局将继续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用好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处理机制,聚焦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畅通多元渠道,凝聚多方合力,持续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处理社保费征缴争议中的实践运用,用实际行动提升缴费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