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部门动态

昌黎县气象信息官方传播渠道提示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3日  来源:县气象局

字体:【  】 【打印】

为进一步规范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传播行为,昌黎县气象局在此郑重提示:请大家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本地气象信息,以保证其权威性、科学性、有效性、及时性:

1、电视:昌黎电视台每日20:00左右播出;

2、广播:昌黎人民广播电台每日10:00左右播出;

3、新浪微博:“昌黎天气”;

4、微信公众号:“昌黎气象”;

5、手机短信定制:移动用户编辑“11”发送到10620121;

联通用户编辑“11”发送到10620121;

电信用户编辑“11”发送到10620121;

6、语音收听:请拨打96121。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