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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昌黎分局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 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6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昌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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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要求,市生态环境局昌黎分局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基层单位,进一步规范双随机监管,通过运用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测设备、分表计电等手段,对企业开展远程监控,实时掌握企业污染物情况,实现“无事不扰”。推行“轻微不罚”“首违不罚”制度,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企业,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减少企业负担。建立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将企业环境违法、整改落实等情况纳入信用档案,对信用良好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对被处罚过的企业列入特殊监管单位,加大检查频次,促使企业完成环保目标。科学制定抽查机制,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企业环境风险等级、信用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检查结果通过政府网站、信用信息平台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资源规划局等部门制定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对企业开展“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联合县城管执法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油烟扰民、非法倾倒固废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提升问题解决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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