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昌黎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质量,2026年1月4日,市生态环境局昌黎分局法规科工作人员对督察专班的案卷制作人员制作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一对一帮扶指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执法主体、违法主体、违法事实证据、法律适用、自由裁量、执法程序等,审查的各类型文书包括:立案审批表、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调查询问笔录、收集的其他证据、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案件调查报告、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结案审批表以及各类文书基本要素等。
审查中发现案卷存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不清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无法看清,案卷扫描件缺页、收集的证据材料缺少执法人员签字,需送达文书的送达回证缺少执法人员签字等问题。
通过审查帮扶,及时修改案卷中的错误,大大提高了案审会的通过率和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审系统的通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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