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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昌黎县环境监控中心全力推进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0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昌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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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监测行为,提升监测数据公信力和法律效力,更好支撑环境监管、污染防治和执法工作,按照上级工作安排和技术指导,该中心立足机构人员编制数量、人员技术能力、仪器设备配置等实际状况,合理设置内部组织架构和配置关键岗位人员,明确申请项目范围,全面启动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

一是成立专项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工作任务。成立由中心主任牵头,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噪声监测业务骨干组成的工作小组,对照评审准则和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补充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节点和责任,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重构体系文件,突出噪声监测专项要求。围绕拟申请认定的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声环境等4项噪声类监测项目,对管理体系和技术文件进行全面修订完善。逐字逐句修订了《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并编制完善了噪声监测专项作业指导书、现场监测原始记录、监测报告格式等技术文件,建立了覆盖现场布点、监测、记录、审核、报告签发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措施,实现全过程可追溯、可核查的适合本中心实际的运行体系,确保符合最新资质认定要求。

三是构建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规范配置仪器设备。按照新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中监测设备应具备数据防范篡改功能,现场应使用具备定位、授时等功能的仪器设备,应建设使用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等规定,完成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的选型订购和声级计、声校准器等噪声监测设备和辅助设备的采购及检定校准。

四是精准开展能力建设,强化人员能力培训。按照申请项目范围,提前组织全体相关人员开展资质认定相关法规、评审准则、噪声监测方法及技术规范、仪器操作、数据处理及质量控制专项培训,重点提升现场监测、数据判读和报告编制能力,确保顺利完成人员技术能力确认。

下一步,该中心将在体系试运行期间,按照资质认定申请材料准备要求结合本中心体系实际运行情况,逐项完成人员技术能力确认、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确认、方法验证、模拟监测、内审及管审等,形成完整、规范、真实的申报资料按时提交,确保顺利通过资质认定现场专家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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