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源头治理,正规秩序保基本。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督促企业建立职工名册、考勤登记、工资发放表等管理台账。累计检查用工单位123户,监督5000余名新入职的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二是综合协调,牵头抓总保工资。发挥县保障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职能,协调各欠薪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做欠薪单位工作。以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为重点,综合运用黑名单曝光、保险促缴、移交司法等多种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共为800余名建筑企业职工追回工资3070万元。三是统筹推进,应急周转保稳定。落实 "应急周转金制度" ,使用1113万元政府应急周转金,为500多名欠薪困难农民工群体发放生活救济金,缓解他们生活、患病、子女上学等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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