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服务环境。张贴仲裁立案流程图,提供申请仲裁明白卡,申请书、授权委托书样本,确保当事人明白便捷立案;针对各类多发案件所需的书面材料、案件审理期限、仲裁时效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制作便民宣传资料,让群众及时获得法律知识。二是规范服务行为。针对当事人法律知识相对匮乏的现实情况,劳动仲裁部门实行 "就案普法" ,将法言法语 "翻译" 为易于理解的通俗语言,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咨询服务。接待来访同时找准争议焦点,把握当事人的心理预期,适时启动案前调解化解纠纷,做到案件受理阶段 "快调、快立" ,案件审理阶段做到 "快审、快结" ,办案效率不断提高。三是规范服务标准。制定了案件处理流程,对仲裁程序各环节处理人员、处理内容、处理期限、处理要求提出具体明确标准。落实了接待工作、立案工作、组庭、庭审、代理审查、法律文书送达、庭审旁听、举证责任分配等一系列规则,案件处理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四是规范服务流程。在仲裁程序进行的过程中,准确判断申请人最迫切的诉求,为申请人解决最实际的问题。申请材料完善的,剔除冗杂程序,力争在第一时间立案;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实行 "一次性告知" 制度,避免申请人因材料不全而跑冤枉路;不属于管辖范围的,及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指明管辖机构或其他解决途径,引导当事人走正常法律途径解决争议,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便利。
昌黎县人社局“四规范”加强仲裁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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