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铺乡
河长制管理工作考核验收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化我乡河长制工作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依据我乡制定河长制的六项制度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验收对象
涉及饮马河、大沙河流经的行政村。
二、考核验收方式
(一)总结自评。各村按照河长制有关要求,对本年度河长制工作进行总结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于12月底前将自评报告报乡河长办。
(二)集中考核。乡河长办按照河长制任务完成的综合情况进行考核评分,按得分排名形成初步考核结果。
(三)审批决定。乡河长办将初步考核结果报乡班子会议研究审定,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三、考核验收内容
考核验收内容为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工想作安排部署、工作方案制定、组织体系构建、配套制度建设、基础性工作开展、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污染源治理、水环境整治等8部分内容。
(一)工作安排部署。重点考核村两委对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决策部署、相关文件的传达贯彻情况,村两委对河长制工作的研究部署、督导调度情况。
(二)工作方案制定。重点考核河长制工作方案制定出台情况,乡、村分级担任河长的各级河库名录制定和公布情况。
(三)组织体系构建。重点考核乡、村两级河长组织体系构建情况、河长名单公告情况、河长信息公示牌设立、河长制机构设置等情况。
(四)相关制度建设。重点考核河长制会议制度、河长名单公告制度、河长巡查制度、河长制督查工作制度、河长制信息报送工作制度的制定出台和执行情况。
(五)基础性工作开展.重点考核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各须督查整改落实情况, "一河(库)一策" 方案编制信况,环境治理、维修养护、排行口规范化建设、河库保洁等市场主体培育情况,乡、村级河长巡河情况及河库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六)水域岸线管理保护。重点对乡镇(区)在非法挤占河道管理范围退出等方面进行考核。
(七)污染源治理。重点考核乡镇(区)畜禽养殖禁限养区整治、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防治、河流综合治理水质改善情况。
(八)水环境整治。沿河绿化、河库综合治理与水生态修复、按照《昌黎县实行河长制管理工作方案》(昌办字[2017] 8号)对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涉河违法违规情况的巡查与上报。
四、考核验收时间
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所辖村的考核验收,并将考核验收结果在乡河长办备案。
五、考核验收结果
考核结果运用按照《十里铺乡河长制工作考核奖惩制度(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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