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行 "三员四定" 制度。即确定专职食品安全监管员10人,聘请村居协管员11人,社会信息员23人;做到定人员、定职责、定区域、定企业。
二是建立 "两书一汇报" 制度。即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和责任书,不定期向镇食安办汇报自查情况。
三是成立一个食安监察小组。加大辖区内的食品流通监管力度,确保市场监管责任区、责任人和市场巡查到位。
四是建立食品安全清查机制。重点整治农贸批发市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超市、餐饮企业等场所。截至目前,已清查流通企业12家,生产企业5家,餐饮企业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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