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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调解息纠纷 恩怨化解聚亲情

发布日期:2016年08月12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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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刘台庄司法所进村入户成功地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不但解决了耄耋老人老有所养的问题,而且通过现场调解、公开调解和以案释法的形式教育了广大村民。
  原来,今年80岁的刘台庄镇村民高某某,有两个儿子,因年岁已高丧失了劳动能力,于2015年通过村委会把自己的4.2亩耕地分给两个儿子耕种,每人2.1亩,两个儿子每人每年给老人1000元做为承包费及赡养费。二儿子每年都按时足额给老人1000元承包费及赡养费,履行赡养义务,但大儿子始终没有给老人承包费及赡养费,老人曾通过村委会对其进行索要,但大儿子一直以没有钱为借口拒付承包费及赡养费。老人无奈之下于今年7月16日又找到村委会要求帮忙解决他的赡养问题。7月18日,村党支部书记及村委会主任对此纠纷进行了调解,但大儿媳妇以离婚威胁拒付承包费及赡养费。
  刘台庄司法所得到村委会反映的情况后,首先到村里找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回来后召开所务会议,分析纠纷的矛盾焦点,研究具体调解方案。针对高某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的情况,该所决定对这起瞻仰纠纷进行上门调解。
  7月21日,该所工作人员会同刘台庄镇调委会工作人员再次来到高某某的家中,并把高某某两个儿子叫到一起,调解员针对纠纷实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耐心地为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首先消除当事人的抵触和防备心理,引导双方当事人先后听取对方的陈诉和苦恼,怨气适当缓和后,再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认识自己的错误和不足之处,同时也体谅对方的难处。通过调解员多次的悉心调解,高某某的大儿子终于答应过些天等发了劳务工资后付给老人赡养费。
  7月29日,高某某的大儿子把1000元的承包费及赡养费交到了老人的手上,并承诺以后每年都按时支付老人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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