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职责,点位管护职责到人。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的工作专班,协调调度镇执法队按照工作点位有专人负责、管护工作有精干队伍的工作要求,充分调度广大干部的积极主动性。通过列整治清单、领工作任务、明晰工作责任,保证工作推进。
二是细化标准,工作内容有据可查。按照镇卫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部署,明确制定工作标准,消除农村垃圾乱扔、污水乱排、灰粪乱堆、柴草乱垛、农具乱摆、广告乱贴的现象,做到标准统一,工作开展科学有据。
三是建制督查,卫生环境综合整治成果长效维护。由镇执法队牵头,利用 "镇-村(居)-组" 的管理网格建立对各村(居)和点位的巡查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协调镇纪委监委、自然资源等股室不定期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实时通报,实现管护长效化,切实维护卫生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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