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直各部门:
按照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精神,经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情况如下:
组 长:刘飞党委书记
副组长:刘振党委副书记
成 员:居海涛人大主席
蒋勇纪委书记
杨金英副乡长
白玉纯副乡长
宋继伟副乡长
单维鑫组织委员
刘艳宣传委员
杜云程武装部长
宋志义 党政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委员单维鑫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有宋志义、马丽红、马建飞、陈寄宣、符荣荣,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开展乡党委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日常工作;
(2)对各村、各所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小组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4)组织安排调研和检查活动,及时了解掌握乡党委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的整体情况;
(5)承办乡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