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道路交通安全主要负责人,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各村村书记为辖区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夯实交通事故隐患排查、预防措施、整改落实等工作,真正使交通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同时,定期召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调度会议,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全力保障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二是开展交通劝导。充分发挥各村党支部作用,对电动车和摩托车驾驶员未戴安全头盔、非法载人、超速、超载、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劝导;对检查劝导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制止,有效预防化解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增强广大群众文明出行意识。先后设立安全警示牌6个,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23例。
三是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村大喇叭广播、微信群、各类会议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和警示案例,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横幅,宣传车循环播放交通安全音频资料,全面宣传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农村“两违”等重点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截至目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6次,张贴安全宣传标语5幅,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