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新集镇常陈庄村的贾某云、贾某瑞等四人来到新集镇司法所,就母亲的赡养问题到司法所寻求帮助。
原来四人是兄妹关系,因母亲的赡养问题出现纠纷。其母赵某兰现年88岁,因骨折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兄妹四人轮流服侍。老人还有一个女儿贾某芬也在本村居住,因多年以前家里闹纠纷就不再与母亲来往。现在老人躺在床上十分思念贾某芬,整日念叨,想在临终之前与女儿见上一面。老人委托村干部多次做贾某芬的思想工作,贾某芬也不登门看望母亲。母亲无奈之下便让几个儿女代表自己来到司法所申请调解。
了解情况以后,该司法所于当天下午将贾某芬叫到司法所进行调解,首先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的条款作了详细的讲解,指出儿女赡养父母是应尽的义务,否则不仅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还会受到良心的谴责等。工作人员还从村风民俗、伦理道德等各方面对其进行劝说,最后贾某芬终于认识自己的错误行为,次日在村干部的陪同下,来到了母亲面前,哭着向母亲进行了忏悔。母女二人摒弃前嫌抱在了一起。
后经兄妹五人协商,由五人轮流赡养母亲,一家赡养一个月。至此断了多年的母女之情得到了再续,老人的心病得以化解,赡养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