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市容环卫和垃圾处理工作的行政检查(15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3.《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
4.《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5.《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6.《河北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7.《市容环卫工程项目规范》GB 55013-2021
8.《城市容貌标准》GB 50449—2008
9.《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与质量评价标准》CJJ/T126-2022
10.《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24
11.《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监管标准》CJJ/T213-2016
12.《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
13.《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控制标准》DB 16889-2024
14.《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运行监管标准》DB 13(J)T 8449-2021
15.其他市容环卫和垃圾处理管理有关规定和强制性标准
二、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活动的行政检查(5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3.《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
4.《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
5.其他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有关规定和强制性标准



中国政府网
冀公网安备 13032202000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