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昌黎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政府同意,现对昌黎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马继军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 锋 县住建局局长
刘洪波 县资源规划局党组书记
赵林涛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成 员:马建明 县资源规划局局长
韩德军 县住建局主任科员
曹建新 县资源规划局副局长、不动产局局长
徐 锋 县税务局副局长
杨天叁 县征收办主任
马俊杰 县人社局副主任科员
陈忠立 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李锋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建设领域劳务用工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商品房预(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解决房地开发历史产遗留问题。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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