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黎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昌黎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5日
昌黎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编制依据
为加强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和《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二、基本原则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坚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为指导,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基本要求,按照产业布局合理配置各类建设用地,盘活存量、控制增量,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计划指标
(一)供应总量。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50.5公顷以内。
(二)供应结构。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中,商服用地1.5公顷;工矿仓储用地40公顷;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02公顷;居住用地3公顷(详见附件2),均为普通商品房用地(含中小套型商品住房),中小套型商品住房占住宅用地总面积的70%。
四、政策导向
保障公共管理及服务用地的土地供应,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基础设施。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设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改善民生和稳定房地产市场。大力支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淘汰落后和低效能产业,保障第三产业发展用地需求。
五、保障措施
加强动态跟踪管理,县资源规划局、县发改局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并定期向社会通报。如因特殊原因需调整计划地块,各单位要在每季度末,依据计划执行和土地供需等情况,提前向县资源规划局提出计划修订方案。县资源规划局及时将计划修订方案报请县政府批准,并负责将调整后的地块情况向社会公布。
附件:1.昌黎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2022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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