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黎县2023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安排计划》的通知
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县农投公司:
现将《昌黎县2023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安排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7日
昌黎县2023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安排计划
2023年,昌黎县可支配中央、省、市、县四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共计9980.489452万元。其中,2023年预计回收资金6712.989452万元,新增资金1569万元(省级下达财政衔接资金304万元、市级下达财政衔接资金40万元、县级安排财政衔接资金1225万元),2024年预计回收资金1698.5万元。2023年度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项目8个,经前期摸排调研,拟选取5个项目作为2023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3年新增资金安排
2023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财政衔接资金1569万元,拟安排5个财政衔接资金项目。
(一)安排19.8万元用于实施2个 "雨露计划" 项目。实施2022年秋季 "雨露计划" 和2023年春季 "雨露计划" 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脱贫户、防贫监测户中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子女进行资助,帮助其完成学业,增强就业创业能力。(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二)安排1537.2万元用于实施2个资产收益衔接项目。安排990万元用于实施2023年秦皇岛鹏远淀粉有限公司资产收益衔接项目,按照年收益率6%标准,收取物化资产租赁费59.4万元/年;安排547.2万元用于实施2023年昌黎县万博淀粉有限公司资产收益衔接项目,按照年收益率6%标准,收取物化资产租赁费32.832万元/年。项目产生的收益,可持续增加建档立卡脱贫户、防贫监测户年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三)安排12万元用于项目管理费。聘请第三方对上述实施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确保衔接资金使用精准、高效。(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如遇中央、省、市调整,增加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追加用于2023年资产收益衔接项目。
二、2023年回收资金安排
2023年预计回收资金6712.989452万元,2024年预计回收资金1698.5万元,共计8411.489452万元。其中,拟安排2586.489452万元用于实施4个财政衔接资金项目。
(一)安排1300万元用于实施1个资产收益衔接项目。实施2023年秦皇岛鹏远淀粉有限公司资产收益衔接项目,按照年收益率6%标准,收取物化资产租赁费78万元/年。项目产生的收益,可持续增加建档立卡脱贫户、防贫监测户年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二)安排36万元用于实施1个少数民族发展项目。通过实施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助力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发展和民族村寨发展,提高少数民族群众收入。(责任单位:县民宗局)
(三)安排50.489452万元用于实施1个防贫保险基金项目。实施2022-2025年防贫保险基金项目,用于保障防贫监测户发生较大金额支出后的帮扶。(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四)实施其他乡村振兴项目1个。划拨约1200万元至县农投公司(按实际需求及项目进度进行资金拨付),用于县域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项目。县农投公司负责运营管理,按照《河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资产金融工作文件汇编》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同时,县农投公司作为资产运营方对财政衔接资金负有保值增值责任,享有依法经营的自主权,承担项目经营全部风险,并按照投入财政衔接资金总额的6%每年直接向各乡镇拨付收益金,由乡镇集中分配给受益对象。(责任单位:县农投公司,各乡镇)
三、剩余待回收资金处置方向
剩余的待回收财政衔接资金5825万元,待资金到账后继续由县农业农村局谋划实施农业产业资产收益衔接项目(乡镇扶贫公益岗工资由项目收益金中支出),按照年收益率6%标准,收取物化资产租赁费349.5万元/年,用于增加建档立卡脱贫户、防贫监测户年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1.昌黎县2023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安排计划
2.昌黎县2021--2022年回收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安排计划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