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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黎县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安排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1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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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昌黎县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安排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4320


昌黎县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安排计划

2024年,昌黎县可支配中央、省、市、县四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共计2154万元。其中,中央下达财政衔接资金550万元、省级下达财政衔接资金334万元、市级下达财政衔接资金40万元、县级安排财政衔接资金1230万元计划从4个方面进行列支。具体安排如下

一、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安排中央衔接资金550万元省级衔接资金100万元,共计650万元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扶持13个行政村,每村安排扶持资金50万元。(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二、“雨露计划”项目

安排县级衔接资金18万元实施2023年秋季“雨露计划”和2024年春季“雨露计划”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脱贫户、防贫监测户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子女进行资助,帮助其完成学业,增强就业创业能力。不足部分可由资产收益金进行补齐如结余则用于支付资产收益衔接项目第三方管理费。(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三、资产收益衔接项目

安排省、市、县三级衔接资金1472实施农业产业资产收益衔接项目按照年收益率6%标准,收取物化资产租赁费88.32万元/年项目产生的收益,可持续增加建档立卡脱贫户、防贫监测户年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管理费

安排县级衔接资金14万元聘请第三方公司对实施的资产收益衔接项目进行跟踪管理,确保衔接资金使用精准、高效。(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如遇中央、省、市调整,增加财政衔接资金,资金追加用于2024年资产收益衔接项目。

附件:昌黎县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安排计划


附件

昌黎县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安排计划

序号

项目

名称

项目类别

建设性质

实施地点

建设

期限

主要建设内容和任务

责任单位

主管

单位

资金来源

及规模

受益对象

及人数

绩效目标

群众参与和联农带农机制

1

昌黎县2024年度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产业发展

新建

昌黎县13个行政村

20241-202412

利用中央、省级衔接资金扶持新型农村集体发展,增加村集体收入,全力推进乡村振兴。

县乡村振兴局、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县乡村振兴局、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中央资金550万元、省级衔接资金100万元

项目村全体村民

扶持新型村集体项目,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村集体收入,用于村民生事业。

1.增加村集体收入。

2.带动村民就业。

2

“雨露计划”项目

巩固三保障成果

新建

全县

20241-202410

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脱贫户、防贫监测户中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子女进行资助,每生每学期补助1500元。

县乡村振兴局

县乡村振兴局

县级衔接资金18万元

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脱贫户、防贫监测户中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预计收受益学生60人。

计划补助120人次,每生每学期补助1500元。

1.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每生每学期补助1500元。2.提高学生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

3

2024年昌黎县万博淀粉有限公司资产收益衔接项目

产业发展

新建

龙家店镇一蓦河村

20241-202410

利用财政衔接资金,投入到县域农业龙头企业实施资产收益衔接项目,以物化租赁的方式收取收益金,带动脱贫群众增收。

县农业农村局

县农业农村局

省级衔接资金234万元,市级衔接资金40万元、县级衔接资498万元,共计772万元。

符合条件的无(弱)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脱贫户、防贫监测户。

按投入衔接资金年利率6%收取资产收益金。

1.保障脱贫群众增收。

2.带动发展农业产业企业。

3.解决周边群众就业。

4

2024年昌黎县万博淀粉有限公司资产收益衔接项目(二期)

产业发展

新建

昌黎县

20241-202410

利用财政衔接资金,投入到县域农业龙头企业实施资产收益衔接项目,以物化租赁的方式收取收益金,带动脱贫群众增收。

县农业农村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级衔接资金700万元

符合条件的无(弱)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脱贫户、防贫监测户。

按投入衔接资金年利率6%收取资产收益金。

1.保障脱贫群众增收。

2.带动发展农业产业企业。

3.解决周边群众就业。

5

项目管理费

项目管理费

新建

昌黎县

20241-202410

资产收益衔接项目跟踪审计费

县农业农村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级衔接资金14万元


合理利用衔接资金,保障衔接资金安全。



监督单位:

1.中共昌黎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335-2568575

单位地址:昌黎县农业农村局(昌黎镇碣阳大街西段150号)

邮箱:clxfpkfbgs@163.com

2.省级监督电话:12317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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