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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昌黎县皮毛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试行)》《昌黎县循环经济产业园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0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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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县政府管理事业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文件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废止《昌黎县皮毛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试行)》昌政字〔2024〕6)和《昌黎县循环经济产业园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昌政字〔202113)。

废止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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