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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9月30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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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县政府管理事业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文件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废止《昌黎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制定导则(试行)》(昌政字〔2020〕47号)。
废止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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