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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涉企行政检查计划(2025年度)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08日  来源:县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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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检查事项

检查对象

检查频次

检查方式

是否跨部门联合检查

1

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对已建成运行的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状况和处理效果进行检查

已建成的垃圾处理经营单位

4

日常进行监督检查、不定期抽查

2

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的检查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的经营单位

4

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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