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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黎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16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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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昌黎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2日


昌黎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强化部门协调配合,保障医疗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基金风险,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建立昌黎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协调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

(二)分析研判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形势,研究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有关政策措施。

(三)听取各部门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通报欺诈骗保案件立案、处罚、移送等有关情况。

(四)促进部门协作配合,强化信息共享。

(五)研究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有关的重要问题,向县政府提出建议。

二、成员单位及职责

联席会议由县医保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县残联等部门组成,县医疗保障局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医保局。

县医保局:牵头研究制定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政策,制定打击欺诈骗保措施,严防骗取套取医疗保险基金问题的发生;牵头组织联审互查、交叉检查;负责将涉嫌欺诈骗保案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涉嫌违法犯罪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负责为成员单位调查涉嫌欺诈骗保案件提供业务咨询和人员支持;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打击各类欺诈骗保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与医疗保障部门的协作配合,对移送的涉嫌欺诈骗保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开展调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侦查、处理;对医疗保障部门核查涉嫌欺诈犯罪案件给予专业力量支持,对于打击欺诈骗保的专项检查要提前介入;及时向医疗保障部门提供户籍注销信息核查比对服务。

县司法局:负责加强与医疗保障部门信息对接,主动及时提供服刑人员实时信息,防止骗保套保。

县财政局:负责对医疗保障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医疗保障基金预算决算;足额安排财政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对单位执行医疗保障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卫健局:负责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行业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根据医疗保障部门通报的欺诈骗保案件情况,对医疗机构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药品流通监管,组织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检查药品进货渠道,打击从非法途径购进药品。

县人社局:负责对违规医务人员职称评定、专家评审方面予以限制。

县税务局:负责依法对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与医疗保障部门对接征缴信息。

县民政局:负责加强与医疗保障部门信息对接,主动及时提供殡葬人员实时信息,防止骗保套保。

县扶贫办:负责加强与医疗保障部门信息对接,主动及时提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加强信息共享。

县残联:负责加强与医疗保障部门信息对接,主动及时提供残疾人员信息,加强信息共享。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担任,副召集人由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相关股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l至2次,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二)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

(三)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县委宣传部、县法院、县检察院等相关单位参加会议。

(四)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由召集人签署后印发各相关单位,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五)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

(六)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制作印章,不正式行文,由县医疗保障局代章。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的有关问题,积极提出工作建议、意见及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履行本部门职责,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督促指导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加强形势分析,及时总结,按要求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监管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建立健全定期报告、重大情况通报反馈、重大事项联合督办等日常工作制度,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定期将成员单位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向县政府报告,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附件:1.昌黎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昌黎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联络员名单


附件1

昌黎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

成员名单

召 集 人:杨福宇 县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陈勇军 县医保局局长

成 员:李 健 县医保局副局长

于俊祥 县公安局副局长

巢春胜 县司法局副局长

     于凤民 县财政局副局长

     梁天坤 县卫健局副局长

     董立军 县市场监管副局长

     马卫民 县税务局党委委员

冯卫东 县民政局副局长

刘立君 县人社局副局长

顾守成 县扶贫办副主任

孙亚丽 县残联副理事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股,联系人:杨文琦,联系电话:2985380。


附件2

昌黎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

联络员名单

  

张小飞 县医保局基金监管股负责人

杨永承 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左爱东 县财政局预算股股长

燕冬青 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科员  

王艳丽 县卫健局医政医管股股长

张璐 县市场监管局药品监管股股长

陈艳芳 县税务局社会保险和非税收入股负责人

齐占朋 县民政局殡葬管理所所长

贾铁良 县人社局四级主任科员

于奂杰 县扶贫办社会扶贫组组长

顾立坤 县残联组联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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