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手机版

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集中缴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11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打印】

各镇乡人民政府,南区管理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征缴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自2020年9月1日起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集中缴费工作,现将缴费标准、缴费期限、缴费渠道、费款开票等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设定为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共7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

二、集中缴费期限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期为:2020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三、缴费渠道

(一)代办员代征缴费。

缴费人可通过所在乡镇(村组)、街道(社区)委托代征单位的代办人员完成缴费。

(二)银行缴费。

1.银行柜台缴费:目前我县开通代收业务的银行有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秦皇岛银行、河北银行、邮储银行、承德银行、沧州银行、农村信用社等11家银行。缴费人可持银行借记卡,提供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缴费金额等信息到上述任意一家银行网点柜台缴纳社保费(代理缴费的需持代理人与参保人双方身份证件办理),确认正确无误后,输入借记卡密码完成缴费(注:银行柜台缴费不支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政策性补缴等特殊缴费业务)。

2.网上银行缴费:通过中国银行手机APP、邮政储蓄银行网银、河北银行微信银行缴费。

3.银行自助机缴费:通过中国银行自助机、河北银行自助机缴费。

(三)网上缴费。

1.微信缴费:通过微信关注 "河北税务" 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选择社保缴纳功能,进入 "城乡居民社保费" - "城乡养老自主缴费" 模块,输入身份证号码,点击 "查询" 获取自然人及缴费登记信息,系统自动带出缴费人姓名、社保编码,确认无误后选择需要缴费的金额并点击 "缴费" 按钮,确认 "缴费" 后跳转支付页面,点击 "立即支付" 按钮即可使用微信付款完成缴费。

2.手机APP缴费:缴费人下载安装 "河北税务" 手机APP,点击 "我要申报--社会保险费" 功能,进入 "城乡居民社保" 缴纳界面,输入身份证号码后,选档缴费。

3.电子税务局缴费:缴费人登录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电子税务局" 网站,点击 "我要办税--社会保险费" 模块进入 "城乡居民社保" 界面,输入身份证号码后,选档缴费。

以上缴费方式支持银行转账或二维码支付。

(四)税务局缴费。

1.税务窗口缴费:缴费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税务征收大厅征收窗口选档缴费,使用银联卡划离线POS机支付。

2.税务自助终端设备缴费:缴费人通过设在昌黎县税务征收大厅、大蒲河分局、刘台庄分局、靖安分局的自助终端设备,读取身份证信息或输入身份证号,进入 "城乡居民社保" 缴费界面,选档缴费,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或划银行卡支付。

四、费款开票

1.代办员代收的,可使用财政部门收据等凭证作为缴费人的缴费凭证;需要开具《个人缴费证明》的,可在费款入库后到税务机关换开。

2.银行缴费的以银行划款凭证作为缴费凭证,需要开具《个人缴费证明》的,可在费款入库后到税务机关换开。

3.缴费人通过微信、手机APP、自助终端、电子税务局等电子方式缴费的,以缴款凭证或电子缴费记录作为缴费凭证。需要开具《个人缴费证明》的,可在费款入库后到税务机关换开。

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8日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