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0年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1日
2020年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增进市场主体和群众对县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的了解,提高政策实效性,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重大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解读主体
县政府重大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责任主体是文件起草部门。政府规章,由起草部门做好宣传解读工作。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政策文件以及注明 "经县政府同意" 由部门印发的政策文件,由起草部门负责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多部门联合制发的政策文件,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其他联合发文部门配合。(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二、解读范围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策性文件,应当进行解读:
(一)我县出台的政府规章;
(二)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三)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或县政府部门制定,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和专业性强的政策性文件;
(四)涉及减税降费、创新驱动、招商引资、高效审批、金融支持、精准帮扶、深化改革、生态环境、改善民生等重要政策性文件;
(五)其他需要进行解读的政策性文件。
三、解读流程
(一)规范报送程序。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应当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部门在起草政策性文件时,应当同步谋划、组织编撰解读材料、同时报部门领导审签。拟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政策性文件,或者拟由部门自行印发、需报县政府同意的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门在报审政策性文件相关材料时,应当将经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审定的解读材料作为附件,随同文件一并报送。起草部门认为不需要公开宣传解读的,要列明理由。起草部门应于政策性文件印发3个工作日内将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审定的正式文件和解读材料报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备案。(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
(二)严格审核把关。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政策宣传解读方案、解读材料的审核把关,对材料不齐全的,县政府办公室要求其补报完整。宣传解读方案应明确宣传解读工作的组织实施内容,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渠道、解读时间等;解读材料应准确详尽、重点突出,涵盖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措施、新旧政策差异等内容。(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
四、拓展解读渠道
(一)打造权威政策宣传解读平台。规范建设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策解读栏目,第一时间发布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重大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
(二)开展全方位宣传解读。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政策解读" 栏目、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等多种载体,及时宣传解读重大政策。(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三)依托行业协会商会宣传解读。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工商联等单位联系行业企业的作用,在重大政策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起草部门要将有关政策文件及其解读材料传达给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及工商联,由其在各自平台及时宣传。在文件实施后及时邀请起草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进行政策解读,为联系企业建立起了解政府政策的 "集散地" 。(责任单位:县工商联、县政府各部门)
(四)探索开展重大政策集中宣讲。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政策,起草部门要进行集中宣传解读。积极组织政策法规宣讲员,开展送政策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把群众和市场主体实现突破的切入点、统筹发展的结合点、促进经济的增长点讲透彻,帮助群众和市场主体把政策用足用好。(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五、增强解读实效
县政府重大政策文件起草部门根据正式印发的文件对解读材料作相应修改完善后,提请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同时按照宣传解读方案开展宣传工作。政府规章的宣传解读,按照有关规定时限执行。鼓励运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和解读,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六、落实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各界共同配合、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的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机制。
(二)完善工作制度。县政府各部门要将重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完善年度宣传解读方案,确保宣传和解读与政策文件出台等相关环节有序衔接、有机融合。
(三)提升业务能力。县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重点围绕群众和市场主体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高质量宣传解读。县政府各部门应将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纳入单位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加强政策性文件起草人员和信息发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解读意识和工作能力。
(四)强化监督考评。县政府办公室将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在政务公开专项考核中的分值权重,定期对政策解读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政务公开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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