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黎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政府管理事业单位:
《昌黎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2日
昌黎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全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65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全县工作实际,特制定该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规范透明,助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做好各类规划信息公开。各相关单位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昌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归集整理各乡镇和各部门通过网站主动公开的规划信息,全面集中展示规划体系,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规划实施工作。(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乡镇)
(二)做好市场管理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动态调整后的全国统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及时公开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相关工作举措、积极成效等,以公开透明营造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的营商环境。全面推进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情况公开,制定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加强执法信息公开,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行政执法结果等信息。(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三)做好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财政部门要落实政府预决算公开主体责任,各部门及所属单位要落实本部门预决算公开主体责任,严格公开时限、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不断增强预决算透明度。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全县政府债务限额、余额、还本付息等信息,做好全县政府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工作。各相关单位按照规定有序推进国有资产报表公开工作。各级各部门做好向社会公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文件清单工作。财政部门要会同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逐步建设集中统一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信息公开、查询和投诉举报专栏,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乡镇)
(四)做好疫情相关信息公开。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针对性,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精准防控、冷链运输、流调溯源、疫苗接种、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强化政府内部信息整合管理,统一步调对外发声,不断提高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避免因不当公开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做好重大健康行动信息公开,切实抓好公共卫生等健康科普宣传,促进健康生活理念深入人心,提升人民健康水平。(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乡镇)
(五)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教育、卫健、水务、供电、住建、生态环保等重点民生领域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职责,将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纳入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规划。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对接、及时掌握上级主管部门重点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的制定、修订情况,适时出台我县相关领域配套制度文件,确保衔接有序、落实到位。强化对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监督管理,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机制,探索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方式方法,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办理时限等信息,以公开透明促进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卫健局、生态环境昌黎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国网昌黎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六)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加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各级各部门要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服务职责,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两单融合" 改革,形成政府权责清单,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专栏公开。同步编制并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办事指南,持续推进权力运行的源头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实现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牵头单位: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乡镇)
三、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回应
(一)突出发布解读重点。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字〔2020〕30号)要求,重点围绕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和专业性强的政策性文件做好解读回应工作。以做好 "六稳" 工作、落实 "六保" 任务为重点,聚焦促进财政政策、教育政策、就业政策、医疗保障、高效审批、减税降费、金融惠企、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宏观政策落地,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有效引导预期。(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二)改进解读工作方式。坚持政府对社会公开、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公开并重,加大对基层一线重大政策解读和培训力度,确保宏观政策在向社会公布的同时,同步精准直达基层一线工作人员。政策制定部门要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实质性解读,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咨询,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效,助力改善营商环境。依托政务服务大厅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 "一号答" "一站式" 政策咨询服务。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建立完善标准化政务公开专区,在显要位置向公众提供可查询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的设备设施,及时解读政府重要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乡镇)
(三)增强关切回应效果。围绕社会重点关切以及对政策的误解误读,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效果和相关舆情,及时释疑解惑。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市场、金融领域、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按照规定及时、权威发声。进一步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回应机制,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积极回应政府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稳妥推动舆情背后问题实质解决,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政府公信力。(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乡镇)
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信息化建设
(一)规范政务信息管理。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及时更新县政府门户网站上的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县司法局要在2021年底前系统梳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并会同政务公开主管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提供查阅、检索、下载服务,方便公众查询使用。各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秦皇岛市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全过程管理。(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二)规范县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审查。各级各部门起草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公文的代拟稿时,要严格落实《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县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规范填写《拟发公文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公开渠道、公开对象等属性,拟不予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及依据。(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三)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严格执行答复格式文书,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水平。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乡镇)
(四)提升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水平。全面推行政府网站集约化改革,构建网上政府的数据底座,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继续推进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定期开展自查专项检查,发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的问题及时整改。定期组织政务新媒体开展自查,健全监管制度,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等的规范管理,继续整治 "指尖上的形式主义" ,对群众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确属无力维护的要坚决关停。(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相关乡镇)
(五)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对照上级主管部门已经出台的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对本系统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积极对接即将出台的相关领域标准指引,做好本系统贯彻落实的监督指导。各乡(镇)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结合起来,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探索形成上下衔接、相互呼应、整体推进工作格局。各级各部门要持续推进政务公开窗口建设,特别是以标准化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抓手,进一步畅通渠道,倾听群众呼声、解答政策咨询,把政务公开努力打造成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乡镇)
五、加强政务公开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协调。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着力加强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部门的工作协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统筹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协调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新闻发布、舆情回应等协调机制。强化行政与司法互动,有效解决政府信息公开案件 "同案不同判" 问题,特别注重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推动争议实质性化解,倒逼公开责任落实。(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乡镇)
(二)加强交流培训。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本单位在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送信息、交流推广。组织开展培训,重点对依申请公开办理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等进行培训。(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乡镇)
(三)加强考评指导。贯彻落实《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规范有序开展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乡镇)
(四)加强监督检查。对本方案提出的重点任务,各级各部门要梳理形成工作台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工作落实情况全面开展 "回头看" ,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没有完成的抓紧整改。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不及时准确贯彻执行政务公开相关工作部署的,将严格依照《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追责问责。(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乡镇)
各级各部门要将本工作方落实案情况,纳入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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