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黎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昌黎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
昌黎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理念,积极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二)基本原则。坚持资源公有,坚持自然资源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坚持物权法定,依法依规确定自然资源的物权种类和权利内容、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和行使代表。
(三)工作目标。按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充分利用国土调查成果对各项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逐步实现国土空间内的自然资源登记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配合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好我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县资源规划局做好通告发布、权籍调查、界线核实、权属争议调处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相关工作,各相关单位做好支持配合。
(二)开展河流湖泊等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通过确权登记,明确河流湖泊等水流的范围、面积等自然状况,以及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和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并依据登记结果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证书,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开展湿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通过确权登记,明确湿地自然资源的范围、面积等自然状况,以及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和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并依据登记结果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证书,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开展探明储量矿产资源确权登记。通过确权登记,明确矿产资源的数量、质量、范围、种类、面积等自然状况,以及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和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并关联勘查、采矿许可证号等相关信息和公共管制要求,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证书,及时向社会公开。
(五)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化建设。加强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的管理和应用,建立县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数据库,加强与生态环境、水务、林业等相关部门信息互通共享,服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有效监管。
三、时间安排
(一)准备启动阶段(2022年4月30日前)。制定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分工,部署全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5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配合做好我县辖区内由省自然资源厅和市资源规划局直接开展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工作。做好县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前期准备,排查全县自然资源基本情况,对县域内水流、湿地、海洋、矿产资源等重要的自然资源划定清单,建立全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数据库。
(三)全面覆盖阶段(2023年及以后)。在基本完成全县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基础上,加快开展非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逐步实现各类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昌黎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资源规划局。各相关单位按照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任务。
(二)强化协调配合。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各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利用已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基础资料开展工作。现有资料不能满足需要的,积极研究解决办法,必要时可开展补充性调查。同时,加强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检查,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准确客观。
(三)落实工作经费。将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权籍调查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顺利开展。
(四)做好宣传培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站等方式,广泛宣传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重要意义、工作进展与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县资源规划局要强化业务培训,加强自然资源登记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附件:1.昌黎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单位职责分工
2.昌黎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县级年度实施计划表
附件1
昌黎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单位职责分工
结合我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际,现就相关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县资源规划局: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具体负责:1.提供正射影像图、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第三次国土调查,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成果;2.提供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储量统计、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数据、矿业权审批登记数据、国家矿产地储量空间数据、矿产资源储量审批认定和备案、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审查合格的历年的矿山储量年度报告及其审核意见等成果;3.提供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等国土空间规划成果。
县林业中心:负责提供森林、湿地等专项调查和保护利用相关规划,林地质量等级评定报告及图件等成果,划定湿地等自然资源登记单元。
县水务局:负责提供水流、湖泊、水库等统计数据,以及水利普查、水资源调查、河湖岸线划界、水流产权确权、河长制、河流湖泊水库水质等级类别等成果;协助提供水功能区划成果;配合县资源规划局划定水流自然资源登记单元。
县财政局:根据工作需要,落实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经费。
附件2
昌黎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计划表
河湖名称 |
水库名称 |
主要湿地 |
探明储量矿产资源 |
潮河-赵家港沟、泥井沟、刘坨沟、稻子沟、刘坨沟一支沟、刘坨沟二支沟、小黄河、沿沟、贾河、崖上西沟、刘台沟。 |
果乡水库、正明山水库、下洼水库、水峪水库、西沟水库、赵家沟水库、万佛宫水库、小山口水库、杨树沟水库。 |
滦河沿岸内陆滩涂、滦河三角洲沿海滩涂。 |
探明储量矿产资源确权个数、范围及权属进行登记入册。储备矿产资源确权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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