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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黎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9)》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12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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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昌黎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2024-2029)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811


昌黎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2024-2029

 

为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推进全县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整体提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以“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政府保障、提高教育质量、提升社会认可度”为重点,着力缩小城乡间和校际间差距,不断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2029年,全县义务教育在资源配置、政府保障、教育质量和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的各项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全部达到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标准和验收要求,顺利通过国家评估认定,成功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调整学校布局。

1.综合考虑学龄人口规模变化趋势等因素,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适时整合部分农村小规模学校,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严格落实就近划片入学政策,公办小学、初中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同时,加强招生控制,严控学位超标。(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相关乡镇)

2.加快推进七小、九小新建和六小扩建等建设项目,并力争在2028年投入使用,新增小学学位3200个,从根本上化解城区小学大校额、大班额问题。到2029年,全县初中、小学最大班额分别控制在50人、45人以内,学校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资源规划局、县发改局、县数政局)

(二)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

3.统筹财政资金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积极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新改扩建学校一律按照国家优质均衡标准设计建设;现有学校逐一建立台账,按照“一校一案、一校一策”原则,加强薄弱项目整改,补齐短板弱项,确保校校达标、项项达标。(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资源规划局、县发改局、县数政局)

4.加快推进部分学校新建、扩建,优先解决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场馆面积、音美专用教室建设不足问题,确保达到国家认定标准。加大教育资金投入,配齐实验教学设施设备,小学、初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资源规划局、县发改局、县数政局)

(三)加快校园数字化建设。

5.加强数字校园网建设,确保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量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大力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基本实现所有教室及功能室接入宽带网络,并配备“班班通”设备。全面加强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开展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推动中小学教师应用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能力水平整体提升。(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

6.重点提升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水平,为农村中小学提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高效推送渠道和教育技术应用培训服务,切实提升农村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推动形成“课堂用、经常用、普遍用”的信息化教学新常态。(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四)加强师资力量配置。

7.严审教师从教资格,实行定期注册制度,确保专任教师100%持证上岗。不断优化教师学历结构,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人数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8.采取“师生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统筹考虑新型城镇化进程及全县人口变化趋势等因素,科学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总量。在编制总量内,严禁“有编不补”、长期聘用编外教师行为。(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

9.通过教师招聘、积极申请公费师范生培养指标、“县管校聘”等渠道,不断优化师资配备,按照每百名学生拥有0.9人以上标准,为全县所有小学、初中补齐配足体育、艺术(音乐、美术)专任教师,确保县域内所有中小学校开齐开足音体美课程。(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

10.严格执行《昌黎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文件要求,每年交流轮岗教师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

11.加强各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人数均达到1人以上。认真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培训计划,强化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确保教师培训学时达5年360学时以上,所有学校按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5%的标准足额安排培训经费。(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

(五)切实落实保障政策。

12.足额核定生均公用经费,学生人数不足100名的农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标准核定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按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标准拨付特殊教育经费,并对特殊情况学生实施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服务,保障特殊教育工作有效开展。(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

13.健全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保障教师工资待遇,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水平,落实乡村教师工作补助政策,推进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指标向乡村学校倾斜。(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六)深化课程教学改革。

14.加强课程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音体美及社会综合实践课程。大力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型教学关系,改革教与学的方式和课堂教学组织形式,构建“高效课堂”模式。充分发挥名师及名师工作室的引领、辐射作用,推进一批有前瞻性的教学改革项目,推出一批优质课程,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升,确保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监测学科学业水平均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间差异率低于0.15。(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15.全面落实“双减”政策,切实减轻学生课内、课外负担,坚决杜绝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组织学生有偿补习等违规行为。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明确家长责任,切实改变“学校减负、家庭增负,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现象。(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七)全面加强学校管理。

16.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教育体育、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卫健等职能部门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主题教育,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逃生能力,杜绝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加强校园法治教育,依法处置各种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

17.健全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监控机制、劝返机制及帮扶机制,确保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比例不低于85%。(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妇联、团县委、各乡镇)

18.坚持立德树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挖掘地域特色优势,打造优秀校园文化品牌,发挥“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作用,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有效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拓展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有针对性地开展自然、历史、地理、科技、人文等多种类型的研学旅行活动。(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旅游文广局)

四、实施步骤

(一)实施准备阶段(2024年8月-2024年12月)。

成立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专班,制发《昌黎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适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创建工作;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自查整改阶段(2025年1月-2027年12月)。

各成员单位明确创建目标与工作职责,对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的资源配置、政府保障、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实际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全面落实问题整改,确保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要求。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将推进优质均衡发展纳入对各涉教单位的督查内容,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

(三)申报督评阶段(2028年1月—2029年3月)

1.县级自评。2028年4月底前,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县情况进行自评,并报市级初核。

2.市级初核。2028年5月底前,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综合已有数据、日常工作掌握情况和县级自评情况进行初核。

3.省级评估。2028年10月底前,申请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市级初核情况和相关指标进行审核,并组织督导评估专家组对我县进行实地督导评估。

4.申请国家认定。2029年3月底前,通过省级督导评估后,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当年将有关材料报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请国家认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县创建工作专班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乡镇、各涉教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总结经验、解决问题,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各涉教部门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扎实做好各项创建工作。县教育体育局要把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作为中心工作,全面准确掌握现状,深入分析问题症结,提出切实可行对策建议,并全程做好督促指导。

(二)统一思想,广泛宣传。各乡镇、各涉教部门要广泛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的战略意义,大力宣传县委、县政府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以及广大教师扎根基层、教书育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典型事迹,着力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认可义务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严肃纪律,强化督导。各乡镇、各涉教部门要切实增

强责任意识与纪律意识,严肃认真对待,严禁弄虚作假。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加强督导检查,重点强化对各涉教部门的过程性督查和指导,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工作推进滞后、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昌黎县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昌黎县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3.昌黎县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主要指标任务分解表及自查情况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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