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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企业上市奖补政策有关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30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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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县政府管理事业单位:

根据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公布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冀金管字〔202411号)及省市工作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废止《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黎县支持企业上市九条措施〉的通知》(昌政字〔2022〕22号)和《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昌黎县支持企业上市九条措施〉有关内容的通知》

废止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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