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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黎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06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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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昌黎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

昌黎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

公开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828号)和《秦皇岛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秦政办字201838号)的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我县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县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

(一)公开范围。

本方案所称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是指社会关注度高,具有公有性、公益性,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公共资源分配事项。主要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外,均应依法予以公开。

(二)公开责任主体和重点内容。

1.住房保障领域。在项目建设方面,主要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方案、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包括建设计划任务量、计划项目信息、计划户型)、建设计划完成情况信息(包括计划任务完成进度、已开工项目基本信息、已竣工项目基本信息、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信息(包括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在住房分配方面,主要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信息。(责任单位:县建设局)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主要公开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供应结果等信息。(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矿业权出让领域。主要公开出让公告公示、审批结果信息、项目信息等。(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政府采购领域。主要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信息,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和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督处罚信息。(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国有产权交易领域。除涉及商业秘密外,主要公开产权交易决策及批准信息、交易项目信息、转让底价、交易价格、相关中介机构审计结果等信息。(责任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国资办

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主要公开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含投资项目统一代码)、市场主体信用等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招标公告(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等)、中标候选人(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评标情况、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有关证书及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格能力条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等)、中标结果、合同订立及履行、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等信息都应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牧局、县林业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

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公共资源配置 "黑名单" 制度,逐步把骗取公共资源等不良行为的信息纳入 "黑名单" ,相关信息由负责管理的部门分别公开。

(三)公开时效和渠道。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确定为主动公开的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理由予以答复。法律、法规对公开要求另有规定的,要依法及时予以公开。

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发布各类信息。积极利用政务微博、微信、新闻媒体等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要根据各自任务职责,提出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实施方案于4月8日前(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报县政府办公室(市民中心847房间,邮箱:clxzwgkbgs@126.com,电话:2023203)。县政府办公室作为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部门,负责督办、组织协调及考核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县政府将定期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公开实效、交易平台掌握信息报送和公开情况等。县政府有关部门每年要将本领域工作进展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市民中心847房间,邮箱:clxzwgkbgs@126.com,电话:2023203),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公布,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

(三)做好考核评估。县政府将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相关规定,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对各相关单位工作进行考核。县政府办公室要对未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公开职责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体现;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于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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