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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年07月08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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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昌黎镇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七月八日

主题词:信息 公开 审查 规定 通知

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7月8日印


公开程序:经内部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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