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财政局 昌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昌黎县财政局
昌黎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转发《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昌财【2019】30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科学技术局、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现将《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省、市减税降费和 "放管服" 改革要求,结合当前开展的 "三深化三提升" 活动、加强收费政策管理持续开展降费减负专项行动、改善营商环境工作,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昌黎县财政局 昌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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