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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财政局昌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28日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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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财〔2019〕34

昌黎县财政局

昌黎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转发《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现将《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省、市减税降费、 "放管服" 改革和 "双创双服" 要求,结合当前开展的 "三深化三提升" 活动、加强收费政策管理持续开展降费减负专项行动、改善营商环境工作、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

昌黎县财政局 昌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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