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黎县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昌黎县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5日
昌黎县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
省界收费站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加快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按照《河北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方案》和《秦皇岛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各乡镇(区)及各职能部门的主体作用,明确实施主体,落实责任目标,调动各方资源,实施高速公路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推广应用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提高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效率,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2019年12月底前,全县在籍汽车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安装率达到85%以上,高速公路入口通行车辆ETC使用率达到90%以上,具备取消高速公路跨省界收费站条件。
2020年1月1日,按照京津冀一体化收费政策和差异化收费方式,实现省界不停车快捷收费。
三、工作任务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乡镇(区)是所辖区域内车辆免费安装ETC车载设备工作组织推广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具体组织方案,组织督导推进ETC车载设备安装工作。按照公安交警部门提供的车辆信息,组织摸清辖区内未安装ETC车载设备的车辆底数,建立明晰台账。县交通、公安、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金融办、人民银行昌黎支行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安装工作。
(二)科学制定计划。各乡镇(区)、各部门按照ETC发行任务,合理制定本辖区、本部门ETC车载设备安装计划,并严格按照安装计划组织车辆前往ETC发行网点进行安装,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是安装网点的主体,负责发行ETC、安装ETC车载设备,各单位积极做好对接和配合工作。2019年7月前将安装计划报县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推广ETC发展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快分类推进。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国有企业车辆率先安装使用ETC,2019年7月底前完成;县交通局、公安局组织道路运输经营企业,为客运车辆、租赁汽车安装ETC车载设备,落实出租车相关标准,准许ETC设备与出租车计价器之间通信,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组织货运车辆安装ETC装置,现阶段采取非现金支付,享受车辆通行费折扣优惠,便捷获取通行费发票,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取消后,安装ETC的货车可通行ETC车道,2019年12底前完成;各乡镇(区)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开展宣传动员,为社会车辆安装ETC车载设备,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四)强化安装措施。落实对ETC用户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实现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共享。在现有网点基础上,根据车辆保有量和安装工作量,配备满足安装需求的安装网点。在加油站、4S店、汽车维修厂、停车场、车流量较大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出入口广场等场所增加安装网点,做好一站式安装服务。同时开展互联网发行,支持客户自行注册,提供现场安装、预约安装、上门安装等服务。公安交管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提供必要支持和条件保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的昌黎县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工作台账制度、协调报告制度、检查督导制度和考核问责制度,实行日报送、周报送、月通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各乡镇(区)、有关部门也要成立工作专班,落实责任部门,明确责任人、联络人,建立协调机制。
(二)加强宣传引导。县委宣传部会同各乡镇(区)、有关部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多种媒体平台及车辆密集场所,加强对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大力开展以 "安装ETC,畅行高速路" 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强化督导检查。县政府督查室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区)和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解决。
附件:昌黎县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昌黎县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
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全县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推广ETC发展应用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昌黎县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马继军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田利海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孟庆夫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跃军 县发改局局长
付德宏 县人社局局长
汪海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马永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昌黎日报社社长、县政府新闻办主任
赵大勇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牛东伟 开发区南区管理处党委书记、管委主任
陈静朋 昌黎镇镇长
刘春雷 靖安镇镇长
王生旭 安山镇镇长
居海涛 刘台庄镇镇长
裴小波 朱各庄镇镇长
赵永敬 新集镇镇长
赵晓飞 龙家店镇镇长
郭清江 泥井镇镇长
刘俊杰 大蒲河镇镇长
刘永峰 茹荷镇镇长
李 川 荒佃庄镇镇长
张 卓 团林乡乡长
齐建国 葛条港乡乡长
钱连喜 两山乡乡长
张广治 十里铺乡乡长
黄黎辉 马坨店乡乡长
巢冠虎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曹怀普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马俊杰 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
徐实践 县发改局副局长
于凤民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德勇 县金融办副主任
马春明 县银监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田利海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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