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黎县全民创业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昌政〔2009〕3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昌黎镇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昌黎县全民创业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二月十一日
昌黎县全民创业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市推进全民创业加快民营经济发展会议精神,落实 "兴工强县,兴农富民" 发展战略,全力推进全民创业工作,激发全民创业热情,实现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全民创业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部署,以 "兴工强县,兴农富民" 为主线,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创业为第一追求、富民为第一责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深入开展全民创业活动,活跃全民创业思想,激发全民创业激情,挖掘全民创业潜能,培育全民创业主体,落实全民创业政策,优化全民创业环境;以创业促发展、促创新、促就业、促和谐,促进全县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09-2010年,通过开展全民创业活动,全县每年培训各类人员1万人次以上;每年新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较上年增长10%以上,新登记注册私营企业较上年增长10%以上;每年新增就业6200人;新增创业辅导基地2家,每家基地入驻创业企业20个以上;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县生产总值比重逐年上升。
三、主要任务
通过采取宣传发动、典型带动、政策扶持、打造平台、加强服务、创优环境等措施,在全县营造 "想创业、敢创业、会创业" 的浓厚氛围,把全县人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力量凝聚起来,智慧发挥出来。经过几年的努力,初步实现 "兴工强县,兴农富民" 的奋斗目标,使全县经济总量明显扩大,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全社会劳动者充分就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一)树立典型,营造氛围
各乡镇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广泛宣传在全民创业方面取得的新经验、新典型、新办法,大力弘扬创业精神,营造崇尚创新、褒奖成功、宽容失败的和谐创业环境和良好舆论氛围,努力形成凝心聚力谋发展、全民创业促增收的良好局面。
1、开展全县 "二个十" 评选活动。每一年度在全县开展 "十佳创业先锋、十强纳税企业" 评选活动,县委、县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各乡镇区也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 "创业带头人" 、 " 创业模范户" 、 "创业示范企业" 等典型人物和企业的评选表彰活动。
2、大力宣传创业先进典型。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全民创业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大张旗鼓地宣传全民创业活动中涌现出的自主创业、带头致富、奉献社会的先进典型;组织 "全县全民创业先进典型巡讲" 活动,邀请 "二个十" 被表彰的先进个人和企业代表宣讲创业的好做法、好经验。
3、广泛开展创业宣传。宣传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和报刊,在全县上下深入持久地开展全民创业大宣传、大讨论、大发动,进一步弘扬 "崇尚创新、宽容失败、支持冒险、鼓励冒尖" 的创新文化,摒弃 "小富即安,小成即满,患得患失,亦步亦趋" 的保守心态,树立 "劳动光荣、创业有功" 的价值理念,让 "敢闯、敢试、敢拼、敢冒、敢承担责任" 成为时代的最强音,以先进的创业文化塑造时代精神,以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激发全民创业热情。
(二)加快产业集聚,开展创业培训
1、加快产业集聚。围绕干红酒酿造、粮油食品加工、冶金建材、海产品养殖加工等立县产业和高新技术、旅游、商贸、物流等新兴产业,推动产业、产品的衔接和配套,发展和扶持一批产业链条相互衔接、上下游产品相互配套的中小企业;征集和开发创业项目,每年面向社会征集一批符合产业政策、发展前景良好、适合我县创业的中小型科技项目和劳动密集型项目,在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我县创业项目库,编辑《昌黎县创业项目指南》,为创业者提供项目信息;开展项目推介和企业对接洽谈活动,每年举办2-3次创业项目发布会和企业产品对接洽谈会,积极促进资本与项目的对接。
2、开展创业培训。依托各类培训机构开展培训,中小企业培训基地、中小企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站、职业技工学校、企业培训中心等机构要积极开展各类专业技能培训,培训创业者和技工人员,提升创业本领和职业技能。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开展各类创业培训,其中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开展好对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阳光工程培训,团县委要抓好青年创业培训。同时,还要根据创业者和创业企业的不同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如科技部门开展送书籍、送知识、送科技下基层、下企业活动;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 "青年创业大赛" 、 "三八红旗手评选" 、 "巾帼创业大赛" 等活动。
(三)搭建创业平台,扶持服务创业者
1、搭建创业政策平台。各乡镇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及省厅局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和推进全民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对创业政策措施的宣传,使广大创业者和全社会了解相关政策措施,对政策措施的落实进行监督。各部门要按照这些政策措施要求,制定和完善操作性较强的扶持创业具体措施,由县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编辑成《昌黎县创业政策汇编》,为创业者提供政策信息。同时,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完善协查制度和信息交流制度,做好前后政策的衔接,切实将市场准入、门槛降低、税费减免等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要依托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所设的服务窗口,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及业务咨询等服务,解答创业者的疑问,倾听创业者的心声,帮助他们协调解决创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委、县政府两办督查室每年定期对推进全民创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搭建创业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县金融办、中小企业局等涉企部门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每年组织2-3次银企对接活动,并根据金融机构研发推出的适合创业企业的金融产品,加大对创业企业的贷款额度。启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组建小额贷款公司;建设村镇银行;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将我县信用担保机构纳入市统筹管理,整合资源,增强实力,为企业融资提供担保。
3、搭建创业辅导平台。规范完善现有的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的运营和管理,健全为创业企业融资担保、培训等服务功能,提升创业企业成功率。多渠道招商引资,完善配套设施,加快河北省中小企业(黄金海岸)创业辅导基地建设。创新创业基地形式,合理规划和设计,辟建创业社区、创业一条街、创业市场等形式多样、规模不同、管理配套的适合各类主体创业的基地。从2009年起,连续三年向省国土资源部门争取每年50亩的创业辅导基地用地指标,专项用于创业辅导基地建设。加快创业辅导队伍建设,积极培养创业辅导师和创业辅导员队伍,争取每年培育出1-2名创业辅导师和创业辅导员,为创业者和初创企业提供创业策划、咨询等服务。切实加大对基地的资金扶持力度,每年选择1家符合条件的创业辅导基地,积极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扶持。
4、创业信息平台。构筑网络服务体系。完善昌黎县中小企业网,提供对接服务,拓展网络功能,免费为创业者开展网上招聘、产品推介、项目招商、电子商务等服务。在县、乡镇政府及部门设立的网站开设全民创业电子窗口,为创业者提供政策信息、行业信息、项目信息、市场信息和科技信息等服务。开展网络培训,依托网络大讲堂,聘请高等院校的专家教授设计适合我县创业企业发展的课件,对创业者进行培训和指导。
5、搭建公平竞争平台。除国家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外,对各种所有制企业,对本土投资者和外来投资者实行同等待遇。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技术开发费、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以及社会公益性、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等税收政策上,各类所有制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并平等参与工业技改贴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贴息和政府组织的经贸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
各乡镇区、各部门要把全民创业活动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内的重点工作,抓实抓好。县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各乡镇区和各部门为成员的全民创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业经济运行局(县中小企业局),负责协调、督办、检查考核和日常工作。县政府对县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保障经费。建立月通报、季调度、年终考核工作机制,县全民创业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全民创业工作重大事项,解决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县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编发2期《全民创业活动简报》,及时通报全县活动开展情况。县委、县政府两办督查室每季度对各责任部门、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县领导反馈。各乡镇区、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配齐有工作能力的人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随时向县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信息反馈,其中实施方案要于3月5日前报县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设立全民创业专项资金
从2009年起,县财政设立全民创业专项资金30万元,专项用于创业扶持、创业载体建设和创业奖励。
(三)加强协调联动,优化服务环境
县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协调服务力度,着重在资金、土地、项目、人才、技术等方面帮助创业者解决实际问题。经济综合部门要加强对全民创业情况的调研,完善服务手段,狠抓工作任务的落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要简化审批手续,推出项目领办、代办工作制度,为创业者提供 "一站式" 服务。金融部门要最大限度地为全民创业提供资金支持。工商、税务部门积极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措施。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查处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宣传部门负责全民创业宣传,营造全民创业氛围。政法部门要为全民创业营造良好的治安和法制环境等。
(四)明确责任目标,严格考核奖惩
将全民创业工作纳入乡镇区和县直部门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作为评价单位和干部工作政绩的重要内容。设立全民创业活动投诉中心,向全社会公布投诉电话,认真受理各类投诉,及时查处解决影响创业的各类矛盾和问题。各乡镇区、各部门要按照全民创业活动的工作任务要求,进行责任分解,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实行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县委、县政府将在年终对全民创业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利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影响和干扰全民创业活动的人和事要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五)完善政策措施,增强可操作性
按照省、市政府要求,省直有关部门已出台或将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市直有关部门将提出具体操作意见;我县各对口部门要及时认真落实,使全民创业工作更具有可操作性。
附件:昌黎县全民创业活动工作任务和目标分解表
主题词:全民创业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纪委。
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2月11日印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