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县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要求》的通知
昌政办〔2009〕25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昌黎镇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2009年县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要求》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十三日
2009年县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办理要求
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和参加单位(以下简称代表、委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依法对政府工作提出了十分重要的建议和意见。为切实做好2009年县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审核,加强综合分析。各单位收到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后,要逐件清点、核实和登记,立即开展办理工作。对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所提问题,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需变更主办单位或会办单位的,应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县政府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予以调整,不得延误不报,不得自行处理。各单位要加强对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综合分析,从中发现和归纳出带有宏观性、普遍性和前瞻性的问题及对策,及时提供给领导决策参考,发挥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整体效能。
二、严格时限,确保按期办复。县政府将2009年6月份确定为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集中承办月,集全县各级各部门之力,集中办理 "两会" 期间提出并交办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县 "两会" 期间提出并交办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主办任务合计5件及其以下的,主办单位应在交办之日起20天内办复;主办任务在6件以上的,应在1个月内办复。难度较大、情况复杂或特殊,不能如期办复的,应在期限内向有关代表委员说明,同时向县政府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照要求时限完成,最终完成时间不得超过8月30日。承担会办任务的单位应在交办之日起10天内将会办意见送达主办单位。县 "两会" 闭会期间交办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按照县政府办公室交办通知要求时限完成。
三、强化责任,实行全员办理。各单位要深化对承办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承办工作政治责任感,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具体办、办公室总协调的 "3+1" 承办工作机制,单位 "一把手" 要向县政府负责,切实将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共商办理措施,落实办理要求。要明确分工,专人负责,落实好领导班子全员办理、全程督办制度和领导同志包案责任制。将每一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都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分管领导必须亲自布置,加强指导,抓好督促和落实,重要建议提案要亲自主持办理。及时组织承办人员学习有关制度要求,提高业务能力,做到准确理解,规范办理。接到承办工作任务后5个工作日内,将责任分解情况(《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责任分解表》附后)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
四、结合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已筛选部分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建议提案作为重点,交有关单位重点办理。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从全县中心工作出发,从关心民生出发,立足解决实际问题,对重点建议提案重点加以推进和落实。既要重视解决具体问题,又要认真吸纳意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通过办好一件建议提案,解决一个方面问题,推动一个方面工作。
五、加强研究,规范答复程序。按照以人为本、科学办理的总原则,认真答复代表委员,提高办理质量。(一)深入研究。对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提出的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弄清意图和原委,有的放矢开展办理工作。凡是符合法律及政策规定,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的,要积极采取措施,尽快予以解决: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专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审慎决策;对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要积极采纳吸收;对符合法律和政策但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列入工作计划,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并把计划及其实施情况及时向代表委员说明;对不符合法律及有关政策规定,目前不能解决的,实事求是的向代表委员做出解释说明,取得理解与支持。(二) 规范答复。答复内容要全面、客观、完整,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具有针对性。准确理解代表委员的真实意图,针对建议提案涉及的问题或提出的建议和意见,逐条答复,解决意见明确具体,落实措施可操作性强,做到问题不绕开、矛盾不回避,切忌说空话、套话,含糊不清。文字通顺精炼,语气谦和诚恳,格式严格规范(答复格式附后)。使用本单位正式发文纸或红头信笺,以正式编号文件答复。对代表联名提出的建议,要分别答复联名的各位代表。对委员联名提出的政协提案,只答复领衔的委员。对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建议提案,一般不提倡并案答复。(三)结果分类。对已经办理的建议提案在正式答复前要对办理结果或答复认真分类,将办理情况按以下分类注明,标在答复首页右上角: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在本年度内能够及时解决的,或提出的建议意见已经采纳,或所提问题已有规定,承办单位明确说明了有关情况的,用 "A" 标明;所提问题从闭会之日起3年内能够基本解决,承办单位已制定解决措施或已列入改进计划,并明确答复代表委员办理时限的,用 "B" 标明;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从闭会之日起3年内难以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用 "C" 标明。属于 "C" 类答复的,承办单位应充分说明原因和理由,并尽可能的就代表委员所提问题开展相关调研,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四)复前审核。主办单位起草的答复意见函在正式书面答复代表委员之前,应在认真把关的基础上,先将答复意见函(包括会办单位意见、有关背景材料等)报县政府办公室审核,经同意后再做出正式答复。情况特殊或复杂的问题,主办单位应在规定办复时限提前10个工作日报审。(五)当面答复。答复县内工作或居住的代表委员,要求将书面答复函当面送达,当面征求意见。非县内工作或居住的,提倡当面送达,当面征求意见;如用其他方式,要确保代表委员及时收到书面答复函及《征询意见表》。(六)报送要求。为保证承办工作的严肃性、时效性,报送材料应当面送达,一般不采用文件交换方式。建议答复函分别抄报县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各1份;提案答复函分别抄报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1份。
六、密切配合,主动搞好服务。承办单位要改进作风、注意方法,防止推诿扯皮现象发生。对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的,主办和会办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主办单位要主动征求、及时汇总会办单位意见;会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按时将会办意见送达主办单位,同时抄报县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各1份。对涉及多个单位的办理意见出现分歧时,实行会商办理制度,由主办单位制订会商办理方案,提出具体办理意见,报经县政府办公室审核后,由主办单位做出正式答复。
七、创新方式,提高办理实效。各单位要不断探索新思路,创新办理方式,实现 "开门办理" 和 "阳光办理" 。结合办理工作实际,邀请县人大、县政协主管部门和有关代表委员,采取联合调研、召开座谈会或面对面答复等形式,积极推行 "现场办理" 、 "联合办理" 、 "面商办理" 等做法,密切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努力提高代表委员的全程办理参与度和承办工作透明度。积极与媒体联合,大胆尝试热点跟踪、电视访谈、专题报导等做法,增加承办工作透明度,提高承办工作实效。
八、重视反馈,努力提高满意率。各单位要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认真对待并妥善处理代表委员的反馈意见,做到及时沟通、缩短距离、增进理解、形成共识。对提出进一步办理要求的,要认真研究,具体分析,区别情况,有关意见可采纳的,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办理并答复。对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关系重大,代表委员对答复意见或办理结果表示不满意或有不同意见的,要及时报告县政府办公室,并实行论证办理方式。由主办单位提出申请,县政府办公室组织承办单位共同邀请县人大、县政协主管部门以及代表委员和有关方面专家,进行充分论证,共同研讨办理和解决办法。需要重新办理的,主办单位要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争取代表委员满意。
九、认真复查,广泛热诚走访。办理任务完成后,各单位要对办理工作进行 "回头看" ,及时做好复查和走访工作。对答复代表委员给予解决的问题要切实抓好落实兑现;答复列入计划解决的,要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并将进展情况及时通报代表委员。主办单位要认真制定走访计划,安排好本单位走访参加人员,重点承办件要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走访。主办件征求意见和走访率要实现100%。采取直接走访形式,当面通报办理情况,当面听取意见和建议,杜绝委托走访和电话走访。复查走访工作从10月开始,年底前全部完成,及时将《走访代表委员专用卡》、《办理结果分类表》(附后)报送县政府办公室。
十、加强宣传,搞好年度总结。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承办工作新经验、新做法,通过新闻媒体、网络、通报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承办工作的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制定本年度承办工作要点和办理工作要求,规范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承办工作,进一步提高规范化办理水平。承办单位在建议提案全部办结后,应按照承办工作各项目标和要求,及时向县政府办公室报告办理情况。办理情况报告应包括办理整体情况,与代表委员沟通的情况,建议提案提出的主要问题处理情况,重点承办件的办理情况,采纳代表委员建议改进工作的情况,取得的办理成效和社会效果,以及重点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对上一年度承办的建议提案中应该解决但一时难以落实解决措施的问题跟踪办理情况等。办理情况报告要在年底前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附件:1.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责任分解表
2.承办单位答复县人大代表行文格式.
3.承办单位答复县政协委员或党派、团体行文格式
4.县人大代表建议会办意见行文格式
5.县政协提案会办意见行文格式
6.征询意见表
7.走访代表委员专用卡
附件2 承办单位答复县人大代表行文格式
承办单位公文信笺
议字(2009)第 号
结果分类:
对昌黎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 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姓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建议标题)"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正文)
(印章)
年 月 日
领导签发:
联系人及电话:
抄报:县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
抄送:(会办单位)
附件3 承办单位答复县政协委员或党派、团体行文格式
承办单位公文信笺
案字(2009)第 号
结果分类:
对政协昌黎县十三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 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姓名)委员(单位提案称××单位):
您提出的关于 "(提案案由)"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正文)
(印章)
年 月 日
领导签发:
联系人及电话:
抄报: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抄送:(会办单位)
附件4 县人大代表建议会办意见行文格式
承办单位公文信笺
议字(2009)第 号
对昌黎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 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主办单位名称):
(正文)
(印章)
年 月 日
领导签发:
联系人及电话:
抄报:县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
附件5 县政协委员或党派、团体提案会办意见行文格式
承办单位公文信笺
案字(2009)第 号
对政协昌黎县十三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 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主办单位名称):
(正文)
(印章)
年 月 日
领导签发:
联系人及电话:
抄报: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附件6
征询意见表
承办单位:
代表姓名 建议编号
委员姓名 提案编号
建议
提案 内容
代表
委员
意
见
(签名)
年 月 日
评价 满意 基本
满意 不满意
备注
注:对办理结果的评价,请代表委员在相应栏内打 "√" 。
附件7
走访代表委员专用卡
承办单位: 走访时间: 年 月 日
代表姓名 建议编号
委员姓名 提案编号
建议
提案 内容
走访地点
代表
委员
意
见
(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注:此表在走访完成后,由走访单位立即报送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人大 政协 要求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纪委办公室。
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5月13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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