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手机版

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黎县公路三乱集中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年06月15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打印】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市纠风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县拟从2009年6月12日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路三乱集中治理行动。现将《昌黎县公路三乱集中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昌黎县公路三乱集中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涉路涉车执法执收行为,有效遏制公路三乱反弹的势头,确保全县道路交通环境实现明显改善、涉路涉车执法执收队伍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根据省、市统一安排和部署,我县定于2009年6月12日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路三乱集中治理行动。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 "政府负总责,纠风治乱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 的原则,以消减、规范、监控涉路涉车执法执收部门和人员权力为主线,加强涉路涉车执法执收队伍作风建设,严肃查处公路三乱典型案件,着力解决损害群众车辆及公路权益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公路三乱反弹,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构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全县道路交通环境和谐、畅通,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实现昌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公路三乱源头治理和治本措施

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落实清理规范收费罚款项目和行政审批项目工作,撤销一批收费罚款项目,削减不必要的涉路涉车执法执收权力,下大力解决权力交叉问题。全面推行对轻微违法行为只教育不处罚制度。取消政府还贷型二级公路收费项目,拆除收费设施。进一步拓展绿色通道政策适用范围,放宽绿色通道优惠政策,建立绿色通道长效机制,构建高效率绿色通道网络。

(二)进一步规范涉路涉车执法执收行为

县纠风办会同县财政、物价、审计、减负办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公安、交通、建设、林业、畜牧等涉路涉车单位2008年度收费罚款情况大检查活动。同时,各涉路涉车执法执收部门要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府纠风办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涉路涉车执法执收行为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落实涉路涉车执收执罚收支脱钩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部门执法执收具体行为规范。

(三)切实加强对涉路涉车执法执收行为的监控

1、持续开展明察暗访活动。从六月中旬开始,各涉路涉车执法执收部门,每月至少要自行组织两次明察暗访活动,及时发现严肃查处公路三乱问题。同时,要注意发现先进典型,并充分发挥媒体资源优势,加大工作宣传力度。监督检查的重点:一是协勤人员、动检、植检人员等违规着装问题;二是执法人员无证上岗、巡警、治安警、动检、植检等部门非法拦截车辆等越权执法执收问题;届时县纠风办和县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也将联合新闻媒体广泛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切实规范执法行为;三是有关部门和人员随意拦截车辆问题;四是交警、路政、运管、动检、植检等部门和人员未经科学检测随意检查车辆或随意认定车辆违法等问题;五是因双向拦查车辆或其它拦查行为造成的交通堵塞问题;六是未经省政府批准或省政府授权省政府纠风办批准,擅自设立公路检查站卡等问题;七是交警部门越权设立限速等交通标志、违规安装电子监控设备等问题;八是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项目未于4月30日前停止收费、有关收费设施未于5月15日前拆除等问题;九是擅自设立收费罚款项目或自制票据或收费、罚款不开票或不据实开票问题;十是已经取消的收费罚款项目,继续收费罚款问题;十一是超标准收费罚款问题;十二是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问题;十三是交警等部门罚缴不分离等问题;十四是治超过程中的收费、罚款放行和失职等问题;十五是执法执收过程中的冷、横、硬等问题;十六是执法执收过程中的吃、拿、卡、要问题;十七是强行服务或指定服务等问题;十八是道路通行费收费项目年限不清、标准不确定等问题;十九是违反绿色通道政策,向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收取通行费等问题;二十是违规减免通行费等人情车问题;二十一是治理公路三乱快速反应举报(12346)受理站电话无人接听、接听后未及时出现场问题。

2、建立健全加强治理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建设,做到人员到位、经费到位、督察手段到位,确保快速反应机制有效运行。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举报电话随时有人接听,接到群众举报投诉,督察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各涉路涉车执法执收人员在给被处理人送达执法文书时,必须同时送达涉路涉车执法执收违法违纪举报明白卡,方便群众投诉或举报。

3、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对于集中治理期间发现的公路三乱问题一律视为顶风违纪,加重处理。除从重处理直接责任人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4、进一步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监控。积极开展双超源头治理和联合执法试点工作,推行责令卸载政策。对于双超车辆,责令违法人自行一次卸载到位,执法部门不得收取装卸费、停车费、检测费;对首次警告能够自行卸载的,不处罚款;卸载不到位的,不放行车辆。

三、方法步骤和要求

全县公路三乱集中治理行动总体安排如下:

(一)安排部署(6月12日前)。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和部署,研究制定我县公路三乱集中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对集中治理工作进行部署。各涉路涉车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系统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认真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6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及发动情况报县治理公路三乱办。

(二)全面监督检查(6月20日开始)。县纠风办、县治理公路三乱办与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并会同新闻单位联合组织,采取跟随车辆暗访、检查执法文书和收费罚款票据、访问过路司机、了解群众对执法人员的反映等方式,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群众举报和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迅速查处,督导认真进行整改;对典型案件,迅速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严肃处理,整改情况及调查处理意见要及时报县纠风办。县治理公路三乱举报受理站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正常运转,快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县交通局、公安局、建设局、畜牧局、林业局于每月25日前向县纠风办及治理公路三乱办提交明察暗访专题报告及查处的典型公路三乱案件。县政府纠风办及治理公路三乱办将对各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加强督导,对工作进度慢、整改无力度的跟踪督办,限期落实;对领导不重视、成效不明显、搞形式走过场的通报批评,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总结(集中在第四季度)。各有关部门对集中治理行动要认真进行总结,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制定和完善改进办法和措施;认真谋划下一步工作,推动治理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各有关部门总结报告务于2009年12月1日前报县纠风办。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涉路涉车部门的主要领导是集中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要具体负责,高度重视并精心组织实施好集中治理行动。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采取多种手段,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要按照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圆满完成集中治理工作任务。对于责任不落实、工作不配合、行动不积极的,要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二)搞好指导协调。县纠风办、县治理公路三乱办将加强各涉路涉车执法执收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及时研究处理治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任务落实和工作情况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集中治理行动顺利开展。

(三)强化舆论监督。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邀请新闻记者参与明察暗访活动,对集中治理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典型经验进行大力度的宣传报道,对发生的严重问题随时公开曝光,接受群众监督,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治理公路三乱舆论氛围。

主题词:交通 治理 方案

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6月15日印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