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金海岸旅游区经营秩序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黄金海岸管委,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黄金海岸旅游区经营秩序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落实。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黄金海岸旅游区经营秩序专项整治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黄金海岸旅游经营秩序,为游客提供一个和谐、优美、舒适、安全的旅游环境,将对黄金海岸旅游区经营秩序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全面改善黄金海岸旅游区市容市貌环境为目标,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 "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民动员" 的原则,全面开展黄金海岸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改善旅游环境,为游客营造和谐、优美、舒适、安全的旅游环境,进一步提升黄金海岸整体形象,推动我县旅游业再上新台阶。
二、专项整治目标
结合黄金海岸海岸旅游区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确定2009年黄金海岸旅游区专项整治目标为:杜绝露天烧烤、招手拉客、浴场跑马、黑导欺客宰客、渔船非法载客、烟花炮竹违规经营燃放等现象,实现水产品、流动商贩经营规行纳市、大排档规范经营、车辆有序停放,取缔观光电瓶车、禁止经营性三轮车进入黄金海岸,查处无牌无照车辆,促进黄金海岸旅游区经营秩序规范、有序。
三、专项整治具体内容及具体分工
(一)杜绝露天烧烤、招手拉客、浴场跑马、黑导欺客宰客、渔船非法载客、烟花炮竹违规经营燃放等现象
1、杜绝露天烧烤:要采取发布公告及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明确告知经营户取缔露天烧烤。对打游击式的露天烧烤,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依法没收。要依据相关规定没收经营用具,要对符合规定的室内烧烤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此项工作由黄金海岸管委负责,县公安局、县卫生局配合。
2、杜绝招手拉客:要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同时,对马路招收拉客行为,依据交通法规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此项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黄金海岸管委、县工商局配合。
3、杜绝浴场跑马:要加强浴场日常巡查,对从业人员进行严管重罚,从根本上杜绝浴场跑马行为。此项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黄金海岸管委配合。
4、杜绝黑导:严厉整治尾随游客及马路拦车行为,特别是对黑导游车辆和非法载客车辆,要加大惩罚力度。此项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县交通局、县旅游局配合。
5、杜绝渔船非法载客:在非法载客渔船聚集地设置提示牌,并设立临时执法检查站,派驻执法人员专职看守,同时加大海上旅游船艇的巡查力度,查处渔船非法载客行为。此项工作由县边防大队负责,县水产局配合。
6、烟花炮竹违规经营燃放:认真落实燃放烟花爆竹申报制度。查处未经报批私自储存、出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重点处罚存储、出售者,要加大追根溯源力度,特别是流动出售商贩,查处一起,从重处罚一起。此项工作由县安监局负责,县公安局、黄金海岸管委配合。
(二)实现流动商贩经营规行纳市,大排档规范经营、车辆有序停放
1、取缔流动出售水产品:按照归行纳市的要求,将水产品经营者全部归入市场内经营,同时,严厉打击缺斤少两、以次充好、欺客宰客以及贩卖不新鲜水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此项工作由县工商局负责,县市场局、县公安局、黄金海岸管委配合。
2、取缔马路项链摊位:按照归行纳市的要求,将流动商贩全部归入固定场所经营,坚决取缔马路市场。此项工作由县市场局负责,黄金海岸管委配合。
3、取缔无照经营:坚决查处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特别是个体户,为保障游客身体健康及海浴安全,严厉打击私售三无泳衣、私租泳圈,在验照过程中明令禁止泳圈的租售,加强监督检查。此项工作由县工商局负责,县市场局、黄金海岸管委配合。
4、规范大排档经营:规定大排档经营时间及经营范围,严禁违反规定超时、超范围经营,在给游客提供便捷就餐环境的同时,注重食品卫生的监管。此项工作由黄金海岸管委负责,县工商局、县卫生局配合。
5、车辆有序停放:出租车及旅游车辆按位停车,严格治理各种车辆的无序停放,特别是当地违规停放车辆,要严管重罚。此项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县交通局配合。
(三)取缔经营性的两轮电动车、双人骑及四轮车,禁止经营性三轮车进入黄金海岸
1、取缔经营性的两轮电动车、双人骑、四轮车。严格落实县政府关于在黄金海岸旅游区取缔观光电瓶车、双人骑、四轮车的管理规定,保障旅游区交通安全畅通。 此项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黄金海岸管委配合。
2、经营性三轮车:严格落实县政府关于在黄金海岸旅游区取缔经营性三轮车的管理规定,对于进入黄金海岸旅游区的三轮车依法处罚。此项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黄金海岸管委配合。
3、无牌无照车辆的查处:依法查处无牌无照车辆进入黄金海岸旅游区,特别是各施工工地在旅游区道路两侧随意停放的各种无牌无照车辆。此项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黄金海岸管委配合。
(四)落实规划设计要求
严禁改变各种设施的规划设计功能,特别是一经路沿海一线的市场、停车场、浴场内的各种设施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功能进行运营,禁止超出规划设计的建筑施工和超范围经营。此项工作由县规划局负责,县土地局、工商局、建设局、文化局、市场局、旅游局配合。
为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和封闭式管理,各单位进入黄金海岸执法前,必须与黄金海岸管委进行沟通,各单位办理有关黄金海岸的审批手续前必须征求黄金海岸管委的意见。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6月16日至6月26日)。召开黄金海岸专项整治动员大会,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使有关部门充分认识专项整治旅游环境的重要性,把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本方案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工作任务的完成。
2、整治阶段(2009年6月27日至10月15日)。采取集中整治与专项治理相结合的办法开展各项具体工作,做到责任到单位,监查到现场,确保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3、检查阶段(2009年7月15日至12月31日)。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整治进度、质量,随时进行督导检查。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副县长胡忠义为组长,公安、工商、卫生防疫、安监、交通、边防、水产、旅游等部门一把手为副组长的黄金海岸旅游区专项整治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昌黎县旅游局局长、黄金海岸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李立波担任,成员为各单位驻黄金海岸部门一把手组成,各成员单位要围绕专项整治方案内容,结合各自的本职业务开展工作,抓好落实,暑期期间对黄金海岸旅游经营秩序进行专项整治。
2、加强监督检查。黄金海岸旅游区专项整治小组对专项整治任务指标进行量化,落实到具体部门。对发现问题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通过专项整治工作的日报、周报、月总结等制度的实施,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督促落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各部门力量的整合,对重点突出问题逐一制定解决办法,在专项整治活动中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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