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黎县2009年至2015年档案数字化工程规划》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昌黎镇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昌黎县2009年至2015年档案数字化工程规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昌黎县2009年至2015年档案数字化工程规划
档案数字化,是采用计算机技术和多媒体技术,将纸质档案、模拟信号音像档案、照片档案等转换成数字方式存储。既可以实现对档案原件的有效保存,保证不可再生珍贵档案资源的安全,又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资源加大档案信息的传播速度,从而提高档案的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全县档案数字化工作,保障数字化工作质量,更好地发挥档案 "资政惠民" 作用,根据《全省档案信息分布式数据库建设规范》、《河北省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要求,现将我县2009年至2015年档案数字化工程规划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指导原则
(一)总体思路
以档案信息资源共享为核心,以档案资源开发利用为重点,依托全县统一的政务网络平台,按照省、市要求,全县统筹规划、统一软件,充分调动各级档案部门的积极性,推动档案信息化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实现档案事业跨越式发展奠定基础。
(二)指导原则
1、坚持 "统一领导" 原则。树立全县 "一盘棋" 的思想,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数据格式、统一数据共享和交换平台,消除 "信息孤岛" 。我县将按照《全省档案信息分布式数据库建设规范》、《河北省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对 "工程" 进行统一规划。
2、坚持 "分级实施,分步落实" 的原则。以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为单位,分别实施档案数字化工程。各单位按照统一标准,实施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工作,通过政务网和统一的共享平台,建立起以县国家档案馆为主,各单位联动,县政府领导的昌黎县档案信息资源中心,实现全县档案信息的资源共享,更好地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二、 "工程" 规划时间、主要内容
(一) "工程" 规划时间:2009年至2015年。
(二) "工程" 主要内容:一是文件目录录入数据库。对截止到2009年底前进县国家档案馆的档案文件目录由县国家档案馆负责录入;未进县国家档案馆的由文件保管单位自行录入,在向县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时将机读目录一并移交。没有安装档案目录数据库的由各单位自行安装。二是文件数字扫描。2009年之前已经移交到县国家档案馆的档案由县国家档案馆负责数字化,将实体档案转化成数字信息,将每份文件扫描并与目录挂接,每年完成文件扫描不少于40万页,力争至2015年完成文件扫描400万页,初步实现重要馆藏档案的数字化,并将数字化费用纳入财政年度预算,每年财政投资不少于10万元;2009年之后各单位向县国家档案馆移交的档案,由各单位逐份扫描后,将档案原件及电子版交至县国家档案馆。三是目前暂未列入县国家档案馆保管范围的其他重要档案,一律由原单位完成数字化转化,将备份件移交县国家档案馆。
三、组织领导
(一)各单位要成立以单位一把手为组长的档案数字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本单位的档案数字化工程规划,报县档案局备案。
(二)在档案数字化工作中,各相关责任人要真正负起责任,严密组织,保证数据安全,杜绝档案数据丢失和泄密等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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