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长、副县长和县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昌政办〔2010〕7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昌黎镇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由于县政府领导的工作变动,现将调整后的县长、副县长和县长助理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县长苏景文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审计、监察工作。
常务副县长王平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县长苏景文分管审计局、监察局。负责政府机关、政务服务、发展和改革、财政、人事、劳动、信访、环保、档案、统计、人防、地方志和干红城建设、昌黎葡萄酒产业园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应急办、人防办、县志办、体改办)、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国税局、地税局、发展改革局(重点办)、信访局、环保局、档案局、统计局、调查队、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办、昌黎葡萄酒产业园管委、葡萄酒业管理局。
负责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报告工作和联系有关事宜。
副县长赵学峰 协助常务副县长王平分管重点办。负责对外开放、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业园区建设、空港产业聚集区建设、外经外贸、外事侨务、电力、邮电、通信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河北昌黎工业园区管委、秦皇岛西部工业区昌黎园管委、昌黎空港产业聚集区管委、商务局(招商局)、物资总公司(燃料总公司)、商业总公司、外贸总公司、外侨办、三电办、昌黎供电公司、昌黎电力客户服务分中心、邮政局、移动昌黎分公司、电信昌黎分公司、联通昌黎分公司、昌黎长途电信线务局。
副县长张锋 负责农业、林业、畜牧、海上昌黎建设、水务、科技、农业开发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农办、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移民办)、科技局(地震局)、水产发展局、畜牧发展局、农业开发办、气象局、蚕种场、防汛抗旱指挥部、农建指挥部。
联系科协。
副县长王振民 负责城乡建设和管理、国土资源、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城市管理局)、国土资源局、规划管理局、爱卫办、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副县长胡忠义 负责旅游、市场商贸业、皮毛产业、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工商、质监、物价等方面的工作。分管黄金海岸管委、旅游局、碣石山景区开发管理局、团林林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办公室(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工商局(个体劳协)、质量技术监督局、物价局、粮食局、供销社、市场建设管理局、皮毛产业促进局、烟草专卖局、石油公司。
副县长曹连波 协助常务副县长王平分管体改办。负责工业、民营经济、企业改制、交通、民政、公安、司法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工业经济运行局、中小企业局、交通局、民政局、公安局、司法局、金融办、银监昌黎办事处、各银行、各保险公司。
联系武装部、各驻昌部队、工会、工商联。
副县长桑菊 负责文教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族宗教、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文化局、体育局、教育局、卫生局、计生局、广播电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民宗办。
联系团县委、妇联、文联、残联。
副县长陈向东 不参与工作分工。
县长助理费来文 协助常务副县长王平主抓财税工作,并负责协调财税三局和财税工作的日常调度。
县长助理王新佳 协助常务副县长王平主抓昌黎葡萄酒产业园工作,并负责协调园区开发建设中的相关事务。
县长助理聂永成 协助副县长赵学峰主抓河北昌黎工业园区和昌黎空港产业聚集区工作,并负责协调园区开发建设工作中的相关事务。
县长助理张贵田 协助常务副县长王平主抓政府机关和政务服务工作,并负责协调督导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的落实及反馈。
县长助理夏友军 协助常务副县长王平主抓发展和改革工作,并负责协调项目建设工作中的相关事务。
县长助理李东林 协助常务副县长王平主抓信访工作,并负责协调信访工作中的相关事务。
县长助理孙海涛 协助副县长赵学峰主抓招商、商务、商业和外贸工作,并负责协调招商、商务、商业和外贸工作中的相关事务。
县长助理陈彦明 协助副县长赵学峰主抓秦皇岛西部工业区昌黎园工作,并负责协调园区开发建设工作中的相关事务。
各位县长助理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要认真履行好所承担的职责,积极协助分管县长谋划和落实好所分管工作。
各位县长助理享有相关工作的协调权,可以代表县政府和主管县长召开有关部门或项目的协调会议。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各位县长助理的协调工作给予全力支持。
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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