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县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政府网站)是我县各级政府及各部门发布政府信息、进行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和窗口。近年来,县政府积极推进政府网站建设,不断完善政府网站功能,政府网站在服务社会公众、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政府公信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存在个别单位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不健全、内容发布管理不规范、信息公开不及时、安全防护不严密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和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审核机制
(一)县政府办公室是政府网站的主办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网站栏目内容,并根据栏目设置情况,按照 "谁公开、谁负责" 原则,明确信息发布责任部门,责任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
(二)政府网站为信息发布人建立信息发布账号。各单位信息发布人要妥善保管和设置发布账号的密码,防止密码遗忘或被破解。密码长度不少于12位,由数字、字母和符号组成,至少每月更换一次。发布账号只能用于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严禁用于其他用途。
(三)信息在政府网站发布前,各单位发布人要审核该信息是否已按程序进行了信息公开审查、保密审查,是否存在敏感信息、个人隐私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内容,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格式是否规范等,审查通过后再上传发布,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政府网站严禁转载未经核实的自媒体信息,转载信息要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并注明来源,对转载内容有疑义,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核实。
(五)各单位要不断加强和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机制,严禁涉密信息上网,不得泄露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六)县政府办公室要充分利用人工和技术手段,加强对网站信息内容发布前和发布后的审核,及时发现错别字、错断链。由政府网站提供 "我为政府网站找错" 平台接口,接受网民和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要认真核实、及时更正。
二、加强和改进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
(一)政府网站要对发布的信息和数据进行科学分类、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权威,便于公众使用。对信息数据无力持续更新或维护的栏目要进行优化调整。已发布的静态信息发生变化或调整时,要及时更新替换,严禁出现政府网站信息不及时、不更新、不准确、不实用等问题。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以及重点栏目保障单位要每2周至少发布一条信息;未达标的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将下达整改通知并进行通报批评,累计三次未达标或连续6周未发布信息的单位将冻结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账户。
(二)不断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应具备信息检索、查询、下载等功能;推进政府网站与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库、内容融合,实现全站站内搜索;确保办事链接准确、服务可用、办事指南要素齐全。
(三)加强互动交流工作,畅通倾听民意、汇聚众智、回应关切的渠道。要安排专人,每日登录网站后台查看网民留言,及时做好留言受理、交办、处置、反馈等工作。对简单常见的咨询留言,一般应于1个工作日内回复;留言反映问题不能尽快处理的,要在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向网民回复。提升留言答复质量,严禁出现推诿、敷衍等现象,不得公开未经审核的留言及答复信息。
三、确保政府网站信息安全
(一)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 原则,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安全管理责任,确保网站信息安全。政府网站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有关要求,认真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采取必要措施,确实做好对攻击、侵入和破坏政府网站的行为以及影响政府网站正常运行的意外事故防范工作,确保网站稳定、可靠、安全运行。
(二)县政府办公室建立完善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机制。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编辑、审核和发布相关稿件,处理突发事件;加强日常监测,通过机器扫描、人工检查等方法,对政府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链接可用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错敏信息等进行日常巡检,每日浏览网站内容,特别要认真审看新发布的稿件信息,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漏并做好记录。
(三)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安全管理。要确保依法依规发布在政府网站信息的安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内容被篡改、信息丢失、网页挂马、黑客攻击等。网站系统要记录信息发布、操作执行、网络运行等状态信息,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日志不少于6个月。完善数据备份以及防攻击、防病毒、防篡改等安全防护措施,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及时处置网络、数据库、防火墙、邮件系统、业务系统、应用服务器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漏洞。
四、健全和完善网站信息发布保障机制
(一)县政府办公室作为政府网站的主办单位,要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内容保障机制,认真做好网站信息发布工作以及承担网站技术平台建设维护、安全防护,以及展现设计、内容发布、审核检查和传播推广等日常运行保障工作。要在人员、经费、设备、安全等方面为政府网站提供有力保障。各信息发布单位要明确政府网站信息内容保障的工作机构和专门人员,建设专业化、高素质网站信息内容保障队伍,保障网站健康运行。
(二)加强与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沟通、协调、联动,做好政府网站重大事项沟通交流、信息共享公示和问题处置等工作。政府网站要建立与新闻宣传部门及主要媒体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做好政务舆情回应、政策解读和网站传播等工作。
(三)县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对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并将相关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违反保密规定发生失泄密案件的,将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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