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黎县关于北戴河新区中心区及七里海区域土地储备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昌政〔2010〕23号
各有关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要求,为加快北戴河新区建设步伐,决定开展北戴河新区中心区及七里海区域土地储备工作,根据市政府《北戴河新区中心区及七里海区域土地储备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昌黎县关于北戴河新区中心区及七里海区域土地储备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严格遵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昌黎县北戴河新区中心区及七里海区域土地储备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顺利完成北戴河中心区及七里海区域土地储备工作任务,按照北戴河新区管委工作部署,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按照《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戴河新区中心区及七里海区域土地储备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排,市政府成立土地储备指挥部,负责土地储备工作的指挥和总体协调。指挥部下设收购储备组、政策组、司法保障组、资金筹备组、综合协调督导组五个联合工作组,负责具体工作。我县承担收购储备组工作,由县政府县长苏景文任组长,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副主任王宪生、县政府副县长王振民和县政府副县长胡忠义任副组长。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我县成立综合协调办公室及七个具体工作小组。
(一)综合协调办公室
负责土地储备工作的总体协调,与北戴河新区管委及时联系沟通情况,请示工作;协助新区管委发布收购储备公告;指导做好各类资产评估工作。
主 任:李立波 黄金海岸管委主任、县旅游局局长、团林林场场长
副主任:刘树廷 县旅游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李振富 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海波 县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汪 亮 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国土资源局黄金海岸分局局长
张 强 团林林场副场长
成 员:由综合协调办公室主任选定。
(二)综合协调办公室下设7个工作组
1、土地规划组。负责各储备地块边界的确定,土地界址点的提供,各工作组调查范围的划分;对各组之间有争议地界问题进行调解。
组 长:郝志军 县城乡规划局局长
副组长:刘海波 县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汪 亮 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国土资源局黄金海岸分局局长
成 员:由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抽调。
2、团林林场与旅游局工作组(工作一组)。负责调查团林林场范围内的林地情况及各单位、个人占用、租赁林地情况和此范围内地上附着物的调查及统计;签订收储、补偿协议,完成土地收储。
组 长:李立波 黄金海岸管委主任、县旅游局局长、团林林场场长
副组长:张 强 团林林场副场长
成 员:由责任单位自行安排确定。
3、大蒲河镇政府工作组(工作二组)。负责沟湾、邱营、焦庄、栅子里和大蒲河码头区域各项储备用地情况的调查;签订收储、补偿协议,完成土地收储。
组 长:白 璐 大蒲河镇镇长
副组长:赵东彦 大蒲河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由责任单位自行安排确定。
4、团林乡政府工作组(工作三组)。负责新开口沿海公路西侧各虾池及孵化池各储备数据的调查;签订收储、补偿协议,完成土地收储。
组 长:尤伯岩 团林乡乡长
副组长:赵秋平 团林乡正科级组织员
成 员:由责任单位自行安排确定
5、水产发展局工作组(工作四组)。负责新开口码头北侧与水产发展局签订协议的各项占地的调查;签订收储、补偿协议,完成土地收储。
组 长:李秀彬 水产发展局局长
副组长:赵瑞明 水产发展局副局长
成 员:由责任单位自行安排确定。
6、执法监察组。负责收储范围内各类土地使用、建设的监督检查。对现有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等进行录像,留存影像资料;加强日常巡查,制止各类抢栽、抢种、抢建、临建行为;处置各类土地、建设违法案件。
组 长:韩庆军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副组长:周世梅 县城乡规划局规划监察大队负责人
钱志勇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规划监察副中队长
成 员:刘进河 赤洋口边防所所长
王 涛 团林边防所干事
郭文平 森林公安分局副教导员
龙春阳 县国土资源局黄金海岸分局办公室主任
冯志成 团林乡国土所所长
马立军 大蒲河镇国土所副所长
7、司法保障组。对各工作组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法律意见;参与和解、调解,制作及审查有关法律文书;代理仲裁、诉讼的法律事务:协调指导县政府履行依法收回土地的相关手续;查处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
组 长:杨大新 县政法委副书记
副组长:田金江 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成 员:由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监察局、法律顾问等相关人员组成。
二、具体工作步骤
(一)土地规划组根据北戴河新区确定的土地收购储备图纸确定具体土地收储范围,土地进行址界定点,把各储备地块的界线划定清楚,同时确定各责任单位调查摸底范围。
(二)各责任单位确认自己调查范围后,开始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同时进行各项调查数据的统计与整理。
(三)各责任单位对地上附着物情况进行调查统计,查清每宗土地的详细情况,遵循谁签订的协议由谁负责解决的原则进行处理。
(四)土地储备调查情况汇总。各工作小组调查摸底结束后,各调查小组将各项调查数据上报综合协调办公室,由综合协调办公统一进行汇总,核对各项调查数据,以确定各项调查数据无遗漏及重复。整理出完整的土地储备地块的各项数据。
(五)签定收储协议,支付补偿费用,完成储备工作。
三、时间安排
总的要求是:2010年年底前完成上述土地收购储备任务,首先开展中心区区域土地收购储备,力争在10月底前基本完成。
(一)5月10日前,土地规划组完成各储备地块的界线划定,确定各责任单位调查摸底范围。
(二)5月25日前,各工作小组完成负责区域内的资源摸底情况。查清每宗土地的具体情况。
(三)5月26日至5月31日前,根据各储备区域的基本情况制定补偿原则与补偿标准。
(四)
(五)10月1日至11月30日前,与被收储单位和个人达成意向,签订收储法律文件,支付补偿费用。
(六)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提高认识。北戴河新区土地储备工作是北戴河新区开发建设的关键第一步,是实施旅游立市战略、全力推进城市布局调整、拉开全市城镇协调发展大框架的基础。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土地收储工作作为当前最紧迫的任务,迅速开展工作。坚决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倍努力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土地收购储备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鉴于此次储备土地面积较大,任务重,情况复杂,存在问题较多,且工作时间紧,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真正承担起责任。要求单位一把手亲自挂帅、负总责。每周组织召开碰头会,及时向综合协调办公室及主管县领导汇报情况,互相沟通,了解调查工作的进度和调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时解决,确保收储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三)严格工作要求。严格贯彻执行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坚持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分类处理、依法合理补偿的原则,妥善处理有关问题,服从发展的大局。要充分掌握情况,摸清底数。通过认真细致的工作,一次性解决各类问题,不留后患。
(四)合理安排工作。工作组成员原则上要脱离原工作岗位,集中办公,集中精力打歼灭战。单位领导要安排好抽调人员的工作及生活,保证把主要精力放在新区土地收储工作上。
(五)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同时,密切关注收储范围内各种情况,全面掌握有关人员的思想动态,把稳定工作做细做实,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确保按时完成土地收储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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